第十六期電子報HTML版| 2004.08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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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活動預告_______

 

_____其他活動_______

 

_____活動花絮_______

 

_____政策方向________

  • 金管會研議從嚴規範金控、銀行等金融機構執行庫藏股政策,金融機構買回庫藏股時,資本適足率與財務須符合一定標準,以免將來減資時,反而不利金融機構的資本維持與財務穩健。

  • 金管會93.8.12決議,自明年一月一日起正式取消「強制性財務預測」制度,改為各公司提供「自願性財測」,未來上市櫃公司年初的財測行情將不復見。

  • 立法院臨時會並未排入證交法修正案,因此金管會針對證交法與工商企業溝通後將再修正案,所作出的重大讓步,包括原訂四分之一獨立董事的門檻擬改為二席以上、除重大財務支出由全體董事2/3議決外,放寬全體董事二分之一以上議決即可不受獨立董事否決權的限制,但需強制資訊公開揭露及董事1/2以上不得有親屬關係,放寬不包含三親等之親屬等,還要再審慎研議。尤其取消獨立董事否決權,金管會未作成最後決策。但政務委員胡勝正認為,獨立董事不一定非要擁有否決權不可,惟獨立董事不同意見必須能很立即且迅速的公開揭露,由投資人自行選擇。(93.08.12)

  •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陳惟龍93.8.11宣布,未來若證交法修正通過,公開發行、上市櫃公司都必須設置至少二席獨立董事,而保險局將再額外以自律規範的方式,要求保險公司獨立董事中必須要有「保險領域的專才」,在董事會中維護保戶權益。

  • 未來上市櫃獨立董監等公司治理項目採分三階段實施。第一波針對金融業者及發行美國存託憑證公司,第二波為股本五十億元以上之上市櫃公司,第三波為股本十億元以上之上市櫃公司。另外,經董事會三分之二通過之決議,可不經獨立董事通過,但須公告此情況供投資人參考。(93.08.04)

  • 新任商業司司長杜紫軍將全面檢討公司法,研議是否將公司治理納入公司法的修正案中,並依企業規模分類選擇獨立董監事制度(93.07.26)

  • 行政院通過修正會計師法及證交法強化公司治理(93.07.14)

 

_____法規新知________

 

_____促銷出版品_______

 

_____志工召募_______

為奠定公司治理的厚實根基,將觀念深植在社會未來的主人翁內心,歡迎莘莘學子有志認識公司治理者,自願參與本協會主辦的各項活動,活動後本協會將給予工作證明,替學子未來求職或再進修增添利基。有志者請速向本協會聯絡登記,本協會將視活動需求個別通知。

 

 

_____會員相關資訊_______

為了確保會員權益,以免漏失本協會活動、課程及電子報資訊,請您隨時於資料變更時上網更新,或連絡本會秘書處〈02〉2368-5465

歡迎加入會員

資格
本會會員分為下列三種:
一、個人會員:
凡贊同本會宗旨、年滿二十歲之個人,具有財務、會計、法律、資訊科技與金融證券等學經歷或具有相當工商管理實務者。
二、團體會員:
凡贊同本會宗旨之公司組織及其他法人、團體。
三、贊助會員:
凡贊同本會宗旨並贊助本會之團體或個人。個人或團體會員依第三十條有關永久會員之規定繳納會費者為永久會員。

申請時應填具入會申請表格 ,經理事會通過,並繳納會費。團體會員最多得指派代表會員四名,以行使會員權利。
 

費用

會員入會費及常年會費如下:
一般會員:
入會費
個人會員新台幣壹仟元正,學生身份者減半收費。
團體會員新台幣伍仟元正。
常年會費 :
個人會員新台幣貳仟元正,學生身份者減半收費。
團體會員新台幣壹萬元正。
永久會員 (免常年會費)
個人永久會員新台幣壹拾萬元正。
團體永久會員新台幣參拾萬元正。

中華公司治理協會之使命、願景及策略方針

近年來我國在公司治理方面有很多學者專家從事相關之研究,並有若干機構辦理相關之教育訓練,惟因學者專家或各個機構各自獨立未能整合資源,且均須兼顧其他事務未能專注,故只有零星及片斷之成果。有鑑於此,一群熱心公益的相關產官學界,包括證券管理機關、金融局、證交所、櫃買中心、證券集保、期交所、證券暨期貨發展基金會、公司組織研究發展協會、台灣經濟研究院、工商協進會、四大會計師公會及四大會計師事務所、暨財務、會計、法律、風險管理、資訊科技、金融證券、企業倫理等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及實務界人士,於 2002 年 3 月組織成立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以下簡稱本協會 ) ,俾能整合相關資源並專注於公司治理之主題,以加速在台灣之推動。

本協會除理事會及監事會外, 設置準則委員會、專業發展委員會及公共關係委員會以推動各項會務,目前有團體會員50家約200位代表及個人會員約150人,會員人數總計350人。前述組織結構及團體會員名單,請詳本會網站 ( http://www.cga.org.tw/ )

使命及願景

本協會以「台灣公司治理機制之領航者及工程師」為使命,參照經濟合作發展組織 (OECD) 提出之公司治理架構,以「健全台灣公司治理之內外部機制 ( 含法規範、專業標準、資金及市埸機制、強化董監事功能等 ) 」及「國際接軌」為願景。本協會就公司治理擔任「領航者」,進行前瞻性之規劃,辨識台灣應建置之規範或制度,再檢視是否有機構或單位適於執行此項建置並聯繫之 ; 如無合適之機構或單位,則由本協會做為「工程師」自行或與相關單位聯繫共同執行建置工作。

策略方針

依世界銀行提出之「公司治理」架構,分為內部機制及外部機制。內部機制係從公司的角度,意指公司在符合法律與契約的規範中,如何建立機制促成公司價值的極大化。外部機制係透過市場機制之運作,提供「紀律」與「誘因」,促使公司建置良好的「公司治理」。建立我國「公司治理」之機制,須有政府部門及民間組織形成網絡共同建構市場機制與發揮「紀律」與「誘因」之功能如下:

• 基礎建設 – 由政府部門在立法、行政與司法方面建立相關資本與金融市場之基礎建設 (Hard Law ,如公司法、證交法等法令及其執行 ) 及辦演火車頭的角色 ( 92 年 11 月 12 日行政院第 2865 次院會通過「強化公司治理政策綱領暨行動方案」) ,並由民間組織建立相關之專業標準 (Soft Law ,如公司治理守則等 ) 。

•  輔導功能 – 協助企業建立良好的內部機制。

•  監督功能 – 監督企業執行公司治理之狀況。

•  評估功能 – 評估或評量執行公司治理之水準。

•  獎懲功能 – 獎懲公司治理優良或不佳之企業。

本協會為推動前述機制,擬訂發展之策略方針如下 :

•  基礎建設 – 於2003年11月完成 「健全台灣之公司治理機制-從台灣出發」、「建構一個創造股東價值的董事會」及「外部公司治理:資訊揭露與接管市場」等公司治理架構之研究 ;於2003年12月9日及12月16日在北高兩地舉辦 「強化公司治理政策綱領暨行動方案」政策說明高峰論壇 ( http://www.cga.org.tw/about/training/20031209.htm)

•  輔導功能 – 編製「公司治理作業手冊」系列供作董監事及企業之實務指引,開辦「學苑」 ( 研習、座談及到府課程 ) 以強化董監事之教育訓練,舉辦「公司治理論壇」以集結企業及實務界之菁英形成公司治理之意見領袖及標竿以交流經驗並積極推動之,發行「公司治理電子報」供作知識分享,辦理「公司治理張老師」回答企業界有關公司治理之問題。另,加強 國際組織之聯繫 ( 如 : 東亞企業董事網絡 (IDEA.Net) 、亞洲公司治理協會等,吸取他國經驗以協助企業與國際接軌。

•  監督功能 – 促進一般投資人對「公司治理」之認知,我國「公司治理分析師」 ( 為獨立之分析師或受聘於財經媒體、機構投資人等 ) 之養成及財經媒體經常性之專業報導。

•  評估功能 – 與證交所 將於 2004 年 6 月共同完成「建立台灣上市上櫃公司治理評量制度」之研究 ,並推動公司治理評量或楷模之舉行。

•  獎懲功能 – 協助推動股東行動主義。

以上各項活動,尚祈各界專家學者指導與熱心人士參與,竭誠邀請 貴公司加入。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敬邀

地址: 100台北市 中正區羅斯福路四段162號6樓之3

電話:(02) 2368-5465

傳真:(02) 2368-5393

發行日期:92.2
理事長:〈柯承恩

執行長:〈何佩諸

主編:〈陳惠珍

編輯團隊:〈許雅琦李靜茹

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CG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