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顯示三分之二的董事會會檢視公司內線交易政策

【資料來源】    Market Wired
【發佈日期】    2016年 6月 23日
【介紹者】    閻書孝研究員/本篇由何佩諸委員審訂
【簡介】   

The Society of Corporate Secretaries & Governance Professionals是由3200個公司秘書及治理專家所組成的組織,在6月23日發表對Rule 10b5-1的調查結果。這個是美國證管會(Securities & Exchange Commission, SEC)的規範,讓公開發行公司的員工在任職於聘僱他們的公司時,設立出售公司股票的交易計畫。該調查發現,大多數公司董事會有檢視公司的內線交易(67%),但是相對很少的公司才會深度地涉入10b5-1的議題。這份研究是由金融服務機構Morgan Stanley,和跨國法律事務所Shearman & Sterling LLP共同設計的。

該組織的總裁兼執行長Darla Stuckey說,發行公司關於10b5-1計畫及內線交易政策和實務,漸漸地受到投資人更加詳細的檢視。該組織所做的這份研究,著眼點是為董事會與公司秘書發展出標竿和最佳實務,目的在於提供對公司政策能有更深入的理解。他說,他們樂見大多數董事會都參與了這個重要議題。

Shearman & Sterling 事務所裡公司治理部的共同創辦人Stephen T. Giove說,在主管機關、投資人與學術界越來越重視內線交易的情形下,公司已經從風險管理的角度,重新審視了他們的10b5-1計畫及內線交易政策實務,雖然單一規範無法通用適合所有人,但是當他們在思考其現行實務作法時,該調查能提供公司很有用的資料。

Morgan Stanley Wealth Management 的執行總監Christine Cognetti McCasland指出,儘管對10b5-1計畫更加嚴格的檢視越來越能被接受了,但是在市場上可以看到計畫的數量是持續成長,因為對那些獲得股票獎酬以達成其財務目標的員工而言,這些計畫是一個很有用的工具,同時這也可以讓公司管理員工交易公司股票相關的風險。

絕大多數的受調查公司都沒有要求員工要依據10b5-1 計畫來賣股(83%)。然而,若員工有被要求適用該計畫,基本上都會是”長”字輩頭銜與/或董事的人。在過去兩年間可以看到有三成公司增加了10b5-1計畫的數量,六成公司的計畫數量並未變動,另外10%公司的數量有減少。

關於計畫時間長短的方面,僅37%的公司有明訂最短的計畫期間,其中20%的公司有要求至少要6個月、15%的公司要求至少要1年。另外僅2%的公司的要求是不到6個月。39%的公司訂有最長的期間上限,在這些公司中有17%的要求最多不超過2年、7%的要求是在1至2年間,以及有13%是要求不超過1年、2%則是要求其他類型的期間限度。

在交易限制方面,99%訂有10b5-1計畫的公司允許部分員工在閉鎖期(blackout periods)內出售股票。

一旦簽署了計畫,84%的公司有強制的「冷靜」(cooling-off)期間,即員工必須先等一段時間才能進行第一次出售股票。 30天是最常見的「冷靜」期間(41%),另外有12%的公司要求是不到30天,8%的公司是要求45-60天之間,11%的公司要求員工必須等到下一季,另外還有11%的公司要求其他的時間長度。只有16%的公司沒有強制的等待期。

受調查公司中有三分之一已經公開揭露採行10b5-1計畫。在這些公司裡面,最常見的是對執行長的揭露(77%),其次是董事長(47%)、財務長(41%)與其他高階經理人(48%)。超過半數的公司(55%)會依據美國證管會的Form 8-K來揭露,31%的公司會使用其他方法,比如媒體公告、公司網站或法人說明會。

【網址連結】
http://www.marketwired.com/press-release/society-corporate-secretaries-governance-professionals-survey-on-rule-10b5-1-finds-that-213714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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