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執委會重視ESG議題

【作者】    Paul Davies與Michael D. Green
【資料來源】    Lexology
【發佈日期】    2017年 6月 20日
【介紹者】    閻書孝研究員/本篇由何佩諸委員審訂
【簡介】    

歐盟執委會最近發佈了相關計畫,內容是讓歐盟區內投資人所作的決策,整合永續性的考量。更特別的是,歐盟正打算在相關法規中明訂,把ESG議題相關的考量,納入歐盟資產管理公司受託義務之中。


這次的主要提案是釐清資產管理公司的受託義務,包括:ESG議題的相關考量、確保永續性是公司治理的核心,以及有效整合ESG績效納入到發行公司的信評與關鍵市場基準之中。歐盟執委會也更新了他們對外的承諾,會把永續與ESG因素整合納入:(i)評比方法與認證系統(比如綠色債券);(ii)機構投資人與資產管理公司的投資指示;(iii)未來對金融立法的檢視。

然而,歐盟委員會要到2018年,才會正式提案,以頒布所建議的改變,外界預期,到時候會歐盟會實施更廣泛的永續性金融策略。世界自然基金會(WWF)的倡議者稱讚歐盟執委會重新關注ESG議題,並鼓勵歐盟執委會來年能透過更前瞻的策略,來持續推動這個措施,以便對ESG指標能訂出更清楚的定義。

他們主張,永續性是可以「立即」整合到歐盟法規內的,比如非主流投資基金管理公司(alternative investment fund managers)的法律。

這次的提案,是繼歐盟執委會於2016年12月宣布任命永續金融的高層專家小組(High Level Expert Group)後的相關措施。這個小組,是由20位政策領袖組成,包括了來自市民社會、金融業與學術界的人士,並且從2017年1月開始開會。該小組提供了歐盟應如何為金融機構設計相關而相稱的政策和激勵措施等建議。該小組將在2017年全年進行會議,並且預計在2017年7月10日提出期中報告(訂出主要議題與可實施的方法),於2017年12月提出最終報告。預計該小組將對整體歐盟永續金融策略提出建議,作為2019年創設歐盟資本市場聯盟這個大目標的一環。歐盟執委會將會運用這些建議為基礎,釐清如何將永續因素整合到歐盟對金融業的法規之內。這與巴黎氣候變遷協定一樣,
是落實歐盟永續發展議題重大的一步,雖然這將「深度再造」(deep re-engineering)歐盟的金融業。

即使很明顯的,歐盟執委會現在非常重視ESG議題,但是仍有待觀察的是,歐盟金融業的相關ESG議題可以更清楚透明到什麼程度。2017年7月10日所提出的期中報告,會是未來處理ESG議題可能方法的早期重要指標。

【網址連結】

http://www.lexology.com/library/detail.aspx?g=e6fcc019-ff48-4df4-9f8c-519274738cc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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