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櫃公司治理 金管會再祭「樂陞條款」
2018-02-12 00:05聯合報 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強化上市櫃公司的公司治理,金管會擬修改證交法對審計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運作增訂罰鍰,以後不設薪酬委員會或董監酬勞訂定未利益迴避、審計委員會未依規定運作,將罰錢伺候,以提升這兩個委員會運作功能。

審計委員會負責上市櫃公司重大議案審查,薪酬委員會則決定合理薪酬、防堵自肥,是攸關上市櫃公司治理很重要的兩個委員會,但相關罰鍰規定卻不足,金管會決定檢討修法。

在審計委員會方面,知情官員表示,上市櫃公司併購、資產處分等重大議案,必須經審計委員會同意後提到董事會,但現行證交法對於審計委員會的「運用」卻沒有任何罰鍰規定。

官員表示,現行只有未依規定「設立」審計委員會訂有罰鍰,違反主管機關訂定的審計委員會「運作」辦法則沒有任何罰鍰,因此對審計委員會的運作缺乏有效約束力。

以樂陞案為例,金管會在調查過程中發現,審計委員會運作沒有錄音或錄影,因此去年已修改審計委員會運作辦法,增訂須比照董事會全程錄音或錄影存證;但依現行證交法,違反這項規定並沒有罰鍰。

此外,證交法規定,審計委員會的決議,應有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對於這個最重要的議事規則也罰不到。未來都將增訂罰鍰,讓審計委員的運作及獨董有無依職權行使更透明。

樂陞事件後,主管機關修改許多規定,都被外界視為樂陞條款,這項證交法修正,也是「樂陞條款」之一。

在薪酬委員會方面,現行證交法規定,上市櫃公司應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主管機關也訂定薪酬委員成員資格及職權行使辦法,但對於沒有設立薪酬委員會,或未依薪酬委員會辦法運作的公司,則沒有任何罰鍰。

薪酬委員會主要是為防堵績效不佳卻坐領高薪的肥貓、讓薪酬與經營績效合理化,但沒有罰鍰情況下,薪酬委員會能否有效發揮功能,恐有疑慮,這次檢討也擬增訂罰鍰。知情官員表示,主管機關也不希望對公司開罰,但沒有罰鍰規定,將缺乏警惕效果,仍有必要增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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