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變更AIM揭露要求規範

【作者】    Darren Acres, Joseph Altendorff, David Collins, Brian Moore 與Neil Nicholson
【資料來源】    Mondaq
【發佈日期】    2018年 2月 16日
【介紹者】    閻書孝研究員
【審訂者】    邱明志委員
【簡介】   

隨著2018年開始,倫敦交易所另類投資市場(AIM),第26號規範的揭露要求,會有一些小幅修訂。關於公司治理揭露方面,將有重大的變更,倫敦交易所已經展開相關諮詢,最後可能在今年6月實施。

(注:另類投資市場原名為Alternative Investment Market,簡稱AIM,雖屬於倫敦證交所,但有獨立的運作規則,特點是上市標準較低,其業績沒有最低要求、公眾持股量也沒有設定最低限制等。其特點是為中小企業所設計的市場,適合尋求成長與新資本的公司,可在發展初期就進入公開發行市場,無須任何交易紀錄。)

中小企業成長市場是由歐盟執委會所開發,以作為其資本市場聯盟計畫的一部分,旨在發展歐盟區域成為更整合的資本市場。第26號規範對中小企業成長市場是一個合宜的要求,某規則辦法一旦發佈,便有五年的有效期。

實際運作上,這意謂著屆時AIM的公司網站上所發佈的以下資訊應維持5年:


  • 年度財報發佈要遵循第19號規範
  • 半年報、季報與類似的報告,要遵循第18號規範
  • 必須依市場濫用規程(Market Abuse Regulation)公開揭露所有的內部資訊
  • 所有的公開說明書
  • 這個延長報告期間只適用於2018年1月3日(含)以後發佈資訊的公司。

倫敦證交所在其最近的回應聲明及諮詢文件(Feedback Statement and Consultation Paper)中宣布,他們計畫要求AIM公司遵循第26號規範,不然就要依公司治理法進行解釋。

倫敦證交所相信,”遵循或解釋”這個方法有助於從良好公司治理中產生長期效益。

他們規劃在2018年6月30日起實施這項要求。雖然具體的實施辦法會依諮詢結果而定,但這個計畫在倫敦證交所2017年7月的討論文件中,已獲得大多數回應者正面的支持。因此,該計畫應該不會再有太大幅度的更動。

實務上,這意味從2018年6月30日起,可能開始要求公司遵守以下事項:

  • AIM公司將不能再說他們不適用公司治理守則。
  • 公司需要在網站上提供以下資訊內容:

1.    董事會同意實施、並經認可後的公司治理法
2.    公司如何遵循本法
3.    若有偏離本法的狀況時應提出解釋。

實施公司治理法上會有一些彈性,以便AIM公司能有所選擇。倫敦證交所考量AIM公司的性質,讓他們可以有相當程度的選擇權,以配合其發展與規模的特殊階段。新修訂的規則僅要求被選用的法條必須「經過認可」。

AIM市場已經有其他完備的市場做為參考基準,包括中小型公司治理申報聯盟(Quoted Companies Alliance Corporate Governance Code for Small and Mid-Size Quoted Companies)及英國公司治理法。然而,對某些公司而言,例如已經在其他市場掛牌的公司,也許更適合按當地國標準來報告。


  • 倫敦證交所期待AIM公司應確保提供給投資人的資訊是有意義的,使他們能瞭解AIM公司治理的方法。

現在,諮詢已經結束,倫敦證交所預計會儘快發佈最終版的規則。AIM公司及其委託的顧問,須開始考慮他們應該採行什麼步驟,以遵循新的要求。

【網址連結】
http://www.mondaq.com/uk/x/673956/Corporate+Governance/Changes+to+the+AIM+Rules+disclosure+requirements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