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的重心,在董事會的有效運作;而董事會是否能有效運作,並實質發揮其對經理部門的指導及監督功能,端賴董事會之有效組成與分工、董事長的領導、成員的投入,以及持續的進修學習。爰此,臺灣證券交易所與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於《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三十七條明確指出:「上市上櫃公司宜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及程序,除應每年定期就董事會及個別董事進行自我或同儕評鑑外,亦得委任外部專業機構或以其他適當方式進行績效評估」,暨《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參考範例第三條說明:「董事會績效評估的執行,應至少每三年由外部專業獨立機構或外部專家學者團隊執行評估一次。」

中華公司治理協會(本協會)成立自2002年,以「台灣公司治理機制之領航者及工程師」為使命,參照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亞太區最佳實務所提出之公司治理架構,並以「健全台灣公司治理之內外部機制(含法律規範、專業標準、資金及市場機制、強化董監事功能等)」及「國際接軌」為願景,提供上市櫃公司公司治理之相關輔導、訓練、評鑑、評量等服務;且為因應上市櫃公司對於董事會評估需求的提升,本協會已於2016年3月30日推出「董事會績效評估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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