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推動受爭議的雙重股權

【作者】    Jennifer Hughes
【資料來源】    Reuters
【發佈日期】    2017年 12月15 日
【介紹者】    閻書孝研究員
【審訂者】    何佩諸委員
【簡介】   

香港證券交易所打算要修訂規範,開放有爭議的雙重股權,藉此在爭取高知名度的中國公司來初次公開發行時,能提高和紐約交易所競爭的籌碼。

港交所在15日表示,他們已經開始草擬修訂特定的規範,並且在2018年第一季正式對外展開公開諮詢。

雙重股權,基本上就是讓某些股東享有更多的投票權,一直為很多新時代產業(如科技業)的老闆所喜愛,因為給予高階管理者額外的投票權,被視為抵抗追求短期收益壓力的保護傘。

但雙重股權也受到公司治理倡議者的批評,他們警告,這可能會被公司內部人所濫用。港交所提出的修訂係根源於今年六月發佈的一份討論文件,因外界高度預期,中國幾家科技集團可能會考慮在2018年選擇到香港上市。比如智慧手機製造商小米,在15日要聽取欲承辦IPO的銀行說明,其IPO預期價值至少有500億美元。

過去十年間,儘管香港有四年被評為世界上最大的股權募資中心,但是在爭取熱門的高科技公司與其他成長性產業的戰役中,他們是落後於主要對手紐約交易所的。

根據港交所在六月的討論文件所示,過去十年間,香港上市公司裡僅3%是俗稱的「新經濟」企業,而紐約則是47%。

港交所在15日說,在六月討論文件所收到的360個回應裡,「絕大多數」都支持開放雙重股權。

港交所的執行長李小加在聲明中說,市場已經很清楚表達,希望港交所採取行動,放寬進入香港資本市場的管道,並強化其競爭力。他說,希望明年下半年,可以看到有大量的創新企業開始選擇到香港上市。

其他的交易所,包括倫敦與新加坡,也都在權衡考量開放雙重股權。

允許雙重股權,對香港來說是一大改變。香港實施了一股一權原則已有30年,阻礙了李嘉誠及馬雲的阿里巴巴另類持股結構的上市。

在港交所15日所提出的計畫裡,具雙重股權的公司,必須是「創新」企業才能享有投票權加權,且其資格要由港交所認定。
當公司申請在香港上市、且期望市值達100億港幣以上時,每間公司還必須提出其實施投票權加權的理由。

由於香港會限制投票權加權的比率,因此像紐約今年初Snap配售無投票權股票的狀況,在香港並不會出現,而且未來任何的股權募資,都必須維持特殊股與一般股的比率。

香港證監會的執行長Ashley Alder在聲明中說,整體來說,他們的感覺是,各種投資人(包括買方的基金管理公司與其他機構投資人)現在都希望能在香港接觸到更多元的大型上市公司,特別是科技公司。

Alder也強調,證監會(他們是核准新規範的單位)並不希望看到投票權加權成為常態,並且期盼能確保投資人受到保障。

然而,港交所提出規範的修訂,是因為在香港上市的多家科技公司已經廣受投資人歡迎,比如閱文集團,在11月初次上市就跳漲了86%。

獨立的投資人及分析師David Webb說,這與香港無法吸引這類中國公司前來上市的說法有矛盾。而且,像投票權加權這些在中國市場並未被允許,所以那為何香港要開放呢?

【網址連結】

https://www.reuters.com/article/us-hkex-regulation/hong-kong-to-push-ahead-with-controversial-dual-class-shares-idUSKBN1E90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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