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C的職權範圍與文化受到利害關係人質疑

【作者】    Raymond Doherty
【資料來源】    Economia
【發佈日期】    2018年 8月 8日
【介紹者】    閻書孝研究員
【審訂者】    何佩諸委員
【簡介】   

財務匯報局(FRC)最近從專業團體收到不同的意見,指出他們需要重新調整其文化,並改革其職權範圍(remit)。

英國政府在4月時,因外界批評FRC未能發現Carillion的問題,而提出的一份名為Kingman Review報告。本週,已經收到第一批對這份報告的回應意見。

英國商務、能源與產業策略(BEIS)發起了這份檢視報告,希望瞭解數個主題的內容,包括FRC的角色與目標、效能及其權力、預防公司倒閉的潛在角色、法律地位和與政府之間的關係,以及治理與領導。

英格蘭及威爾士特許會計師協會(ICAEW)表示,仍希望保有FRC,但希望他們能改革。ICAEW的營運長Vernon Soare說,在後脫歐時期,英國必須成為最值得投資與經商的地方。為達此目的,必須要有一個能立足全球的主管機關,讓國內外對英國公司治理、審計與會計標準都有信心。

他補充說,ICAEW相信,FRC可以肩負起這個角色。但是他們需要有政府給予更嚴謹明確的職權範圍(remit)、清楚定義的界線、強化權力並堅守承諾推動進步。

財務會計員協會(AAT)表示,最近幾起最受矚目的調查案,包括HBOS與BHS,都顯示FRC效能不彰。

他們也希望FRC能留著,但是在授予額外權力之前,需要「有意義」的改革其「文化與形象」。

AAT要大眾正視其所提的問題,是對於FRC與四大會計師事務所關係緊密「非常擔心」,「尤其FRC的高層是由數名四大事務所前員工所組成」。

他們也指出,在BEIS向FRC負責的董事與FRC的執行長Stephen Haddrill結婚。

AAT補充說,不管利益衝突是否僅是感覺上的或真實存在,事實上兩方都主張了這不是利益衝突,這顯示著對於這起事件的發生會對FRC名譽上造成多大的傷害缺乏認知。

認證內部稽核師協會(CIIA)表示,由於FRC的職權範圍太過廣泛、層級太高,因此其任務與目標都需要更為明確才行。

他們還表示,FRC應該摒除「非核心」的功能,比如管理會計專業,以便更能專注其「核心」任務,比如公司治理。

英國董事協會(IoD)持不同意見。他們建議應該設立一個獨立的公司治理委員會,檢視英國的公司治理架構,使FRC可以更專注於「強化公司審計的核心任務」。

IoD說,最近幾起的公司倒閉事件,突顯了需要對法定審計目的以及主管機關如何監督,作根本性的檢視。

IoD的公司治理部主管Roger Barker說,要在審計品質上追求健全,同時又要持續扶持英國備受外界尊崇、以原則為基礎的公司治理制度,那就必須在兩者之間定義清楚。

他說,外界對於增加法定審計上的調查與執行權力存在強烈爭議。然而,公司治理與投資人盡職治理守則,在本質上與監理活動是不同的領域。後者會從更具彈性以及更協同合作的方法中獲益。

FRC表示,當Kingman完成其檢視報告後,他們期待看到Kingman提出相關建議。而現在還不適合就個別的提交意見多做評論。

【網址連結】

https://economia.icaew.com/news/august-2018/scope-and-culture-of-frc-questioned-by-stake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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