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守則可望全面修訂

【作者】    Owen Walker
【資料來源】    Financial Times
【發佈日期】    2019年1 月 5日
【介紹者】    閻書孝研究員
【審訂者】    何佩諸委員
【簡介】   

英國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守則是規定基金經理人該如何向其投資的公司負責,如果這份原則所規劃的改革沒有足夠大的影響,或許就應該要廢除。

審計主管機關英國財務匯報局(FRC),現在正想全面檢修該守則,並預計於1月30日開放對外諮詢。

但是在一份由政府支持、探討FRC未來的報告裡面,警告說如果改革不夠徹底,或許守則會作廢。

上個月因強烈批評FRC功能不彰而成為頭條的京曼回顧報告(Kingman review),也有批評了該守則,而這守則也是由FRC所主管的。

法通(Legal & General)公司的董事長京曼(John Kingman)如此寫到:「政府也應該考慮,是否需要授予更多權力,評估並提高守則的遵循。」

「如果該守則仍只是讓機構投資人產出照本宣科的報告,那就應該嚴正考慮是否要廢除它。」

治理專家表示,雖然預期今年會重新調整守則的架構,但還是應該認真看待這個威脅。

大學退休金計畫(Universities Superannuation Scheme,英國最大的私部門退休基金)的責任投資部主管David Russell說,京曼報告毫無疑問地同時質疑了現行模式下FRC的未來,以及盡職治理守則。

他說,由於此守則實施之時是很有開創性的,因此他們都同意守則需要再強化,以維持其緊密相關。

Russell補充說,大幅修訂過的守則,應該更強調對環境和社會議題的議合、企業道德及名譽的議題。

投資協會(IA)的盡職治理及公司治理部總監Andrew Ninian說,他不想看到盡職治理守則被廢止,但它需要徹底的修訂。IA的會員總計監督管理的資產達7.7兆英鎊。

他說,盡職治理守則已經達成其目標,並協助吸引公司及資金到英國。現在是時候要全面更新該守則,並重新關注公司和投資人之間的日常事務與最佳實務。

Ninian說,盡職治理守則是2010年在沃克公司治理回顧報告(Walker review of corporate governance)發表後提出的,已經影響20個國家擬定類似的守則。有些國家有進一步監督環境、社會及治理方面的問題。

他說,英國需要重新找回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守則全球領頭羊的地位。

FRC展開諮詢的時間,將與歐盟的股東權利第二號命令討論期相同,該命令將於6月實施。英國金融行為監理局(FCA)以及另外兩個英國政府部門將會展開對話。

國際公司治理網路(ICGN)的顧問Paul Lee說,新的命令應該被視為投資人應遵循的最低要求。ICGN這個全球投資人組成的團體,其會員管理34兆美元資產。

他說,這是讓盡職治理守則提高標準的機會,以後不是每個簽署者都能輕鬆達標了。

【網址連結】

https://www.ft.com/content/e581e639-0ab9-3fbe-aed6-39f7a9b2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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