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金融行為監理總署說明2022年1月氣候相關揭露的新規範

【作者】    ROZI JONES
【資料來源】    Financial Reporter 
【發佈日期】    2021年 12月 20日
【介紹者】    閻書孝研究員
【審訂者】    邱明志委員
【簡介】    

金融行為監理總署(FCA)發佈了兩份政策聲明,對規範與指引拍板,以推動更佳的氣候相關財務揭露。

發行標準上市股票或代表股權(全球存託憑證)的公司,現在必須在年度財務報告的聲明中,說明揭露是否達到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小組(Task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TCFD)的建議。若它們沒做,則需要解釋原因。

未來FCA所監管的資產經理人與資產所有人,包括壽險業者與退休基金提供者,必須揭露如何將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納入管理投資的考量之內,並且揭露產品的氣候相關屬性。

FCA表示,更佳的氣候揭露有助於引導市場定價並支持業務、風險與資本配置的決策,也會協助消費者做出更明智的財務決定。回過頭來,這將強化對消費者有益的競爭、保護他們不會買到不適合的產品,並推動投資更加朝向綠色計畫與活動。

該規範在2022年1月1日實施。資產經理人與資產所有人將會分階段實施,初期適用大型公司,小型公司則於1年後生效。

金融行為監理總署是第一個證券主管機關對資產經理人與資產所有人實施符合TCFD強制性揭露之要求。

FCA的措施是英國政府協調工作的一環,以便在2025年前對整體經濟實施符合TCFD的揭露,當作是英國廣泛淨零承諾的一部份。

針對某些標準上市公司,就氣候相關揭露的諮詢文件中,也包括了一個章節討論資本市場中的ESG整合,並且會在2022上半年公佈相關回覆。

【網址連結】
https://www.financialreporter.co.uk/fca-outlines-new-climate-related-disclosure-rules-for-january-20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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