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發現公司設定氣候目標但未追蹤排放

【作者】    Ben Maiden
【資料來源】    IRmagazine 
【發佈日期】    2021年 12月 22日
【介紹者】    閻書孝研究員
【審訂者】    邱明志委員
【簡介】    

新研究暗示,許多公司正設定雄心勃勃的環境目標並且自信了解議題—不過提到關鍵衡量項目時卻顯得落後。

由Crowell & Moring 所做的意見調查顯示,78%的受訪者說他們的組織已辨識並採行了超越環境法規要求程度的環境績效目標。50%參與的調查者提到,高於法遵標準最常被引用的理由是「強化品牌形象及在客戶之間的商譽」。

其次最常提及的理由是「維持市場競爭力」(34%)、「來自股東和利害關係人的壓力增加」(33%)以及「消費者購買行為的變化」(21%)。

7、8兩月在遵循、ESG與永續議題方面,Crowell & Moring調查了內部法律顧問及專家,以及其他經營專才。

該報告作者寫到:「鑑於利害關係,組織應該知道它們可能很快就會受到壓力而必須解釋是否與如何達到目標—以免聽聞組織內外對漂綠的抱怨」。報告說,此擔憂可能導致接受調查的公司內部法律顧問更謹慎評估該公司的投入,不到一半(49%)的受訪者則說,組織已辨識與採行了環境績效目標。

作者警告:「這或許顯示組織在前進時,可能較少讓內部律師涉入。這或許會有問題,因為法律觀點可以在問題形成前,協助辨識風險—特別是當公司最終成為股東、行動主義者與監理機關所瞄準的十字準星(crosshairs)之前。」

大多數參加該研究者對他們公司的投入表示信心。比如,有85%同意或強烈同意他們的組織擁有清楚定義的環境政策並具備實務作法。

同樣的,84%同意或強烈同意他們的組織「充分瞭解與環境目標相關的企業價值。」82%同意或強烈同意他們的董事會「充分關注環境議題,比如永續性或環境正義。」

報告作者指出,相較於其他受訪者,公司內部律師持樂觀態度者較少,有67%的內部律師說,能跟上環境議題的最新發展並了解公司經營未來的衝擊,相較之下,所有受訪者有81%做同樣表示。

沒有衡量結果的信心

報告指出,普遍地高信心水準並未契合公司目前所聲稱的衡量結果。超過半數(56%)的受訪者說,他們公司並未衡量碳足跡。在這些受訪者中,不到半數(42%)的確有衡量範疇3(Scope 3)的排放,即包括從公司活動而來的所有間接排放。

美國證管會主席Gary Gensler在今年夏季指出,投資人正尋求範疇3的資料。證管會預計很快就會發佈強制性的氣候風險揭露規範提案。今年初,證管會也成立了一個氣候與ESG實行的任務小組,它說初期焦點是「辨識發行公司在現行規範下氣候風險揭露之重大落差或不實表達」。

報告寫到:「設定環境績效目標與衡量這些目標進展之間的潛在落差,可能不僅會阻礙公司的努力,也讓公司暴露於監理執法以及倡議團體、消費者與投資人訴訟日益升高的風險。」

在類似的模式下,73%的受訪者同意或強烈同意他們的組織,對於其環境績效已如何影響少數族裔社區具備有意義的瞭解。但是不到半數(44%)說,他們評估了對種族或族群多元化社區的衝擊,並且僅13%說,這是他們公司目前衡量的事項。

投資人今年針對幾家公司提出議案,要求它們正式委託第三方進行種族平等查核。預計在2022年代理投票季還會對其他公司提案。

Crowell & Moring作者解釋:「公司的瞭解及其所衡量內容之間的差異,可能說明公司所面臨的挑戰—找出合適指標及工具來追蹤它們、採取具體及針對性的行動來處理這些挑戰,並準備避開訴訟及其他未來風險。」

「然而組織至少從蒐集資料這一點著手是明智的,特別是因為司法部及環境保護局當前焦點在於環境正義。對於公司要進行種族與族群多元化社區衝擊的自我查核是很重要的,並且要在法律顧問的指導下來做。」

【網址連結】
https://www.irmagazine.com/reporting/companies-setting-climate-goals-without-tracking-emissions-survey-fin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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