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IOL
【發佈日期】2023年 9月 9日
【介紹者】 閻書孝研究員
【審訂者】 謝靜慧/本協會前秘書長
【簡介】
南非董事協會(Institute of Directors in South Africa,IoDSA)與金氏委員會(King Committee)在一份近日的聲明中說,雖然他們還是支持具高度爭議性的改革措施,但在2023年版的公司法修正提案裡,有些關於薪酬方面的提議是有問題的。
兩個團體都同意:建議每三年將薪酬政策、或當有重大修訂時,提案交付股東大會投票同意,這樣的提案是具建設性的,因為如此能讓股東表達真正的意見,這也符合國際領導性的實務作法。
然而,兩個組織對兩點提出警告:第一是提案內關於薪酬政策執行報告的投票,第二是股東會不同意報告的後果設定。
他們表示,問題在於提議的法案中,薪酬委員會必須在每次的股東會上,將薪酬政策的執行報告提交投票表決。
若是該執行報告沒有獲得至少50%的贊成票,那麼薪酬委員有義務要辭任該職務至少三年的時間,雖然他們仍具董事身份。
IoDSA的執行長Parmi Natesan教授表示,這個結果從很多層面來看是不符期待、也不切實際的。
她說:「這意味著這些已經供不應求,具薪酬專長技能的董事不能再服務薪酬委員會,而且目前董事會還面臨縮小規模的壓力。無論如何,前薪酬委員會成員可能遭遇相當的名譽損害;而且,人們也可以預見,股東要是有需求沒被滿足,就可能會威脅投票反對薪酬執行報告,來讓董事會屈從。」
King Committee的主席Ansie Ramalho認為,對執行報告的投票既無建設性、也無指導性。
「《金氏良好公司治理守則》第四版(King IV)中,對於薪酬政策的執行報告,則建議採取非強制性的諮詢投票,其目的是讓董事會與股東之間有機會議合,並作為表達觀點及解決差異的建設性途徑。然而對薪酬政策的強制性投票,在其前瞻性方面是有意義的,但若涉及執行報告時就不同了,這是為何在世界上沒有其他司法管轄區這麼做的原因。薪酬政策執行報告就像財務報表:其呈現的是歷史資訊,同樣應該向股東會呈報就好,而非交付投票表決。」
「我們不反對修正案中設定相關後果,即未獲半數贊成則需辭任至少三年,但是這些後果其實應該由股東來決定,因為他們有權投票反對涉及能決定薪酬的董事的任命。我們也不應該忽視這個事實:執行報告中的數字是執行薪酬政策的結果,而此政策先前本就已通過股東同意了。」
IoDSA的薪酬委員會論壇主席Ronel Nienaber補充,若修正案獲得通過,就要審慎考量一些重要的細節。
比如,若薪酬委員會的執行報告未通過,委員會成員們需要立即下台嗎?這可能意味著,新的薪酬委員將發現自己必須和股東們議合,以瞭解他們憂慮之處,但新任者可能不清楚先前薪酬委員會決策的理由。
Nienaber也提到,除了薪酬委員會成員必須辭任以外,是否還有其他的方式,比如要求索回已支付薪酬款項的額外行動。
King Committee及IoDSA 薪酬委員會論壇的成員Mark Bussin則提出一個問題:南非是否會因此降低了經商環境的吸引力。
他說:「我們若成為了第一個引入對薪酬委員會執行報告強制性投票的國家,則有可能被視為對企業不友善、並和現有原則不一致的風險。」
【網址連結】
https://www.iol.co.za/business-report/companies/iodsa-king-committee-express-concerns-over-proposed-amendments-to-companies-act-relating-to-remuneration-75dd066f-d7ef-4fa2-9fa2-36a63da29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