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iona McNally
【資料來源】 Sustainable Views
【發佈日期】 2026年 5月 6日
【介紹者】 閻書孝研究員
【審訂者】 邱明志委員
【簡介】
這些修正建立在架構簡化上,該架構的總資料點已經減少了70%。
繼去年依歐盟簡化議程而縮減架構之後,歐盟執委會提議對歐洲永續報導標準(European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Standards, ESRS)進一步實施目標性修正,而ESRS是支持歐盟企業永續報告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Directive, CSRD)的基礎。
執委會也正就員工人數為 1000 人或以下的公司(不再落入 CSRD 範圍內)修改自願性標準草案進行諮詢。
此次修訂旨在加強釐清並賦予企業更多彈性,依據的是歐盟永續報導顧問機構「歐洲財務報導諮詢小組」(European Financial Reporting Advisory Group, EFRAG)的技術建議,EFRAG去年將強制性數據點的數目削減了61%以上,並取消了所有自願性揭露。
在此之前,執委會授權「大幅減少」資料點的數目,並要求提高與全球永續報導標準的互通性,諸如國際永續標準理事會(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Board, ISSB)。
某些人士表示,擔心5月6日發動的公眾諮詢會提議與基於單一重大性(single materiality)的ISSB建立更緊密關係。
欲簡化CSRD的綜合簡化套案(Omnibus)保留了「雙重重大性」原則,代表公司需要報告其自身對經濟、環境和社會之影響,以及這些因素對公司經營之影響。不過,這次提案並未建議對於雙重重大性原則做任何改變。
乍看之下「令人安心」
在劍橋永續領導力研究所(Cambridge Institute for Sustainability Leadership)歐盟永續金融政策的負責人Tsvetelina Kuzmanova說:「乍看之下委員會的提案比許多人擔心的更令人安心。」
Kuzmanova告訴《永續視野》(Sustainable Views)說:「歐洲在ESRS架構其中一項的核心原則堅守立場:草案並沒有人為地將財務重大性與影響力重大性分割。『不得隱瞞資訊』要求適用於所有重大資訊,而且不能將財務重大性與影響力重大性分開。」
照樣,她也歡迎執委會呼籲的轉型計畫要參照2015年《巴黎協定》設定攝氏1.5度的門檻,「要求公司對於是否對齊該門檻保持透明。」
該文件還針對ESRS作進一步釐清,包括重大性評估、公允表達,以及保留預期財務效果的報導。文件建議必須報告的只有「經證實」的人權事件,同時進行修正,以便讓標準和歐盟盡職調查規定更為契合。
執委會說,這些改變將降低每家公司30%以上的報導成本。
此次諮詢開放到6月3日,而歐盟的高階主管希望到今年夏季以前可以通過新架構,然後提交歐洲議會與理事會審查,隨後生效。
一如Kuzmanova所強調的,這只是過程的開始。她說:「真正的考驗在於這些條款是否能挺得過諮詢過程中無可避免的政治壓力。歐洲現在守住底線,理想情況下應該保持下去。」
【網址連結】
https://www.sustainableviews.com/eu-proposes-further-changes-to-corporate-sustainability-reporting-standards-f04dd7f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