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on McGowan
【資料來源】 Forbes
【發佈日期】 2026年 6月 16日
【介紹者】 閻書孝研究員
【審訂者】 邱明志委員
【簡介】
繼歐盟大幅縮減永續報導要求一年後,撰寫最終報導標準的監理機關針對非歐盟企業發表了初步草案。報導標準仍將經過進一步的修訂及公眾諮詢程序,但預告了對美國企業的影響(或者沒有影響)。
2015年簽署的巴黎氣候協定設定了宏偉的目標,欲透過降低全球溫室氣體排放來限制氣候變遷的衝擊。為了在2050年前達成溫室氣體排放淨零的目標,制定了相當高的標準以迫使企業和個人做出改變。為追蹤企業的排放,一項新型態的報導需要建立。這項舉措演變成後來的永續報導。
作為在蘇格蘭格拉斯哥舉辦的2021年巴黎氣候協定年會(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第26屆締約方大會)的一部分,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基金會(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 Foundation)成立了次級組織來草擬永續報導標準。國際永續準則理事會(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Board)則在2023年六月發表其標準。
歐盟本來有望成為永續報導的先驅,在IFRS永續標準發佈一個月以後,隨後發表自己的永續報導標準。依據企業永續報導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Directive, CSRD)的委任內容,授權歐洲財務報導諮詢小組(European Financial Reporting Advisory Group, EFRAG)負責起草歐洲永續報導標準(European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Standards, ESRS)。雖然EFRAG很快發佈了頭版的ESRS,實施時卻變得棘手,迫使歐盟延遲第二、第三波的報導,同時EFRAG釐清最初的要求。
2024年歐洲議會選舉使歐盟政治右轉,選舉語言很多聚焦於歐洲綠色政綱(European Green Deal)對歐盟經濟的負面影響。2025年初,歐盟開始進行縮減綠色倡議的範圍,包括CSRD。
壓力也來自於包括美國的外國司法管轄區,總部位於非歐盟國家的當地企業面對CSRD規範下的永續報導要求。結果是承受新報導要求的非歐盟企業數量大幅減少。現在,報導限於「並未於受歐盟監理市場上市的非歐盟公司過去連續兩個會計年度在歐盟區內淨營業額超過4.5億歐元,並且上一個會計年度在歐盟的分支機構之淨營業額超過2億歐元,或者作為歐盟子公司的最終母公司前一會計年度的淨營業額超過2億歐元,才必須報告。」
在新的範圍及指令下,EFRAG開始針對非歐盟企業起草永續報導標準。6月15日,EFRAG針對非歐盟集團發佈了非歐盟集團歐洲永續發展報導標準,俗稱N-ESRS更新後的徵求意見稿。
N-ESRS在關於12 項報導標準及各項關鍵定義方面很大程度沿用ESRS的規定。然而,不同於ESRS,非歐盟企業只要關注氣候事件的影響,而不必計算氣候變遷相關的風險與機會。這個從「雙重重大性」到「重大影響」之轉變,經由免除預期財務風險的法律負擔,大幅降低永續報導效應。此項轉變很可能是預先考量潛在的法律衝突問題,並且努力讓非歐盟企業的報導對齊總部在其他司法管轄區且使用IFRS永續報導標準的企業。
值得一提地,儘管起初的CSRD標準涵蓋近1萬家公司,現在已降至1,200家。然而,ESRS的影響力不局限於這些企業,因為這些在涵蓋範圍內的實體將被要求自其價值鏈上的其他企業收集關於氣候變遷以及人權活動的資訊。實際上,大公司可使用即將發布的自願性永續報導標準(Voluntary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Standards)力促其供應商提供相關資訊。
N-ESRS徵求意見稿將於6月18日在EFRAG永續報導理事會的會議上討論。如獲通過,將開放公開諮詢。
【網址連結】
https://www.forbes.com/sites/jonmcgowan/2026/06/16/european-union-release-draft-sustainability-reporting-standards-for-us-business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