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在7月9日終結針對聯邦永續公司治理法的公開諮詢

【資料來源】    Consejeros 
【發佈日期】    2026年 6月 19日
【介紹者】    閻書孝研究員
【審訂者】    邱明志委員
【簡介】    

瑞士聯邦委員會目前正就永續公司治理聯邦法草案 (Federal Act on Sustainable Corporate Governance, 德文縮寫為NUFG或英文縮寫為SCGA / CSA)進行公開諮詢。此舉標記瑞士ESG(環境、社會與治理)監理的里程碑,同時也作為政府對民間社會於2025年提出「負責任跨國企業2.0」(For Responsible Multinationals 2.0)人民創制權的一項間接反提案,因為政府認為該提案過於偏激,不利於該國的競爭力。

該法律草案的重點:

1. 嚴格地對齊歐盟(即拒絕「瑞士模式 Swiss finish」)

瑞士政府主要目標是調和其本國立法和歐盟法規,具體來講是企業永續報導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Directive, CSRD)與企業永續盡職調查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Due Diligence Directive, CSDDD)。聯邦政府已經明確表述它會試圖避免瑞士模式(此名詞係指瑞士法規最終比歐洲其他地方更嚴格且更孤立),從而確保本地公司在公平的場域下與其歐洲同業競爭。

2. CSRD與CSDDD的兩套不同門檻(報導相對於盡職調查)

該法依公司規模區分義務以保護中小企業:
*關於永續報告:此規定適用於全職員工超過1,000人且全球營業額超過4.5億瑞士法郎的公司(估計影響約100家瑞士大公司)。有意思的是,此舉限縮了目前按《瑞士義務法典》(Swiss Code of Obligations)要求報導的公司範圍,排除較小的上市公司。
*關於盡職調查(供應鏈):環境與人權的監控義務將嚴格很多,而且僅適用於員工超過5,000人且營業額超過15億瑞士法郎的巨型公司(直接影響到該國約30家最大的跨國公司)。

3.民事責任:最具爭議的議題

該法草案解決了瑞士一個歷來爭議的問題:瑞士母公司應該為其海外子公司所造成的損害負責嗎?提交公眾諮詢的文本列出幾個選項開放辯論,包括如果索賠者可出示母公司未完成其盡職調查義務時的民事責任。

4.國家監督與嚴厲制裁

與先前自律模式不同,草案提議設立一個具備實質且嚴格制裁權力的國家監督機構。其權力包括:

當發生嚴重違規行為,最高可對該公司處以全球淨營業額的3%為罰款。

沒收因侵權行為而取得的利潤。

將違規公司排除於公共採購合約之外,最長期限可達五年。

立法時程的下一步

公開諮詢流程會持續到2026年7月9日。此期間,各政黨、商業團體及非營利組織將提交其意見(其中民事責任與適用公司範圍預計是主要爭點)。聯邦委員會須在11月27日前正式向瑞士國會提交最終法律草案與檢附說明的備忘錄,供議會辯論及後續的批准。

【網址連結】
https://thecorner.eu/news-europe/switzerland-closes-public-consultation-on-federal-act-on-sustainable-corporate-governance-on-9-july/126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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