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社會面不能只談報告 沈建文:企業應從SROI走向TISFD治理

2026.07.21  13:17  工商時報  簡立宗

中華公司治理協會副理事長林建中(左起)、中華公司治理協會理事長朱竹元,中央大學企業管理學系教授沈建文以及中華公司治理協會副理事長蒲樹盛。圖/簡立宗

當「不平等與社會相關財務揭露(TISFD)」正式成為國際資本市場關注的新標竿,「社會價值」已不再僅是企業的道德責任或公關形象,更是攸關供應鏈韌性、人才留任與實質財務表現的核心風險與競爭力。

為協助上市櫃公司決策者精準掌握國際最新永續趨勢,中華公司治理協會於 7 月 8 日舉辦董監聯誼會,邀請國內社會影響力衡量權威、中央大學企業管理學系教授沈建文,以「從 SROI 到 TISFD:企業永續的社會治理與創造社會價值的衡量」為題,帶領企業高層從「SROI 社會投資報酬率」的價值量化出發,邁向「TISFD」的社會風險與機會揭露,全面升級企業的社會治理戰略。

中華公司治理協會理事長朱竹元指出,在永續發展與永續治理之中,社會面的治理,往往是推動ESG時,最被忽視、著力最少的一個層面,卻是非常重要的層面。從推動ESG的發展脈絡來看,歐盟則以環境面E為最優先;北美相對而言,比較重視社會S層面。

朱竹元說,當企業談到ESG,環境面的減碳數據可以計算,公司治理也有相對明確的制度與評鑑指標,但社會面究竟創造多少改變、對哪些人產生影響,以及這些改變能否持續,往往仍停留在活動場次、參與人數及投入金額,成為企業永續治理最難衡量的一環。

現在應該進入全新階段,不再單純以治理為核心,上市公司應該開始了解並重視社會層面,更完整均衡地看待ESG三大面向,這也是自己推動ESG多年,以及中華公司治理協會一直以來非常重視的永續議題。

「談到企業社會治理,重點不應只是每年編製一次永續報告書。」沈建文指出,而是持續蒐集社會面資料,掌握活動所產生的改變,並將結果納入管理與決策,「既然講治理,就應該經常查看資料、持續做決策,這其實就是社會治理的品質管理。」

沈建文表示,SROI是一套衡量及核算社會價值的架構,但企業不能只看到「投入一元、創造多少元社會價值」的最終比率。對治理而言,更重要的是活動究竟帶來哪些成果、改變多少人、持續多長時間、產生多少價值,以及這項改變有多少比例真正來自企業的投入。

他解釋,「成果」(outcome)代表社會介入活動所產生的實際改變,「影響力」(impact)則是改變的數量與持續時間。企業不能只舉辦活動,就直接宣稱創造影響力;若活動結束後沒有形成可以延續的改變,便不宜納入影響力評估。企業也必須進一步檢視因果關係,扣除即使沒有企業介入也可能自然發生的改變,以及其他政策、組織或外部因素所產生的貢獻。

因此,SROI除了衡量預期成果,也要找出企業原本沒有想到的正向與負向結果。沈建文認為,企業若只在永續報告書中揭露一個SROI數字,卻沒有追蹤影響力、價值、因果關係及逐年變化,便失去這套工具原本應有的管理功能。

「你說投入一塊錢可以產生六塊錢的社會價值,然後呢?」沈建文指出,董事會真正需要掌握的,是哪些活動沒有達到預期、哪些利害關係人沒有感受到改變,以及下一年度應如何調整資源配置。SROI應成為持續性的社會價值會計與改善制度,而不是完成認證後便束之高閣的一次性報告。

目前台灣已有40多件計畫通過SROI認證,包括金融機構、公營事業、基金會及企業社會參與專案。沈建文表示,一項完整的SROI計畫通常至少需要一年半,部分長期計畫甚至必須累積四至五年資料;然而,許多企業投入百萬元完成評估後,最終只將成果放進報告書,未能持續追蹤與改善,十分可惜。

沈建文也提醒,SROI並非適用於所有ESG社會面專案。依其觀察,企業目前約有八成五的ESG社會面活動並不適合直接採用SROI,原因在於不同活動涉及的目的、利害關係人、投入方式與影響範圍不同,不能以單一工具處理所有社會議題。企業必須先釐清要衡量的是特定社會介入活動,還是整個組織與價值鏈的人力及社會資本風險。

相較於SROI主要評估企業直接投入的活動及參與活動的利害關係人,社會與人力資本評估的範圍,則進一步延伸到整條價值鏈。即使勞工、消費者或社區居民沒有直接參與企業活動,只要位於企業供應鏈及商業關係之中,也可能受到企業決策影響,因此必須納入評估。

沈建文指出,企業處理不平等問題,可以從自有勞動力、價值鏈勞工、消費者及廣大社群四個範疇逐步展開。相關行動不只包括安全工作、合理薪資、人才培育與勞工代表權,也包括將多元、公平與共融(DEI)納入採購、供應商管理、產品設計、行銷及社區參與。

換言之,DEI不能只停留在企業內部的人才招募或女性主管比例。企業還應檢視供應商是否提供公平的工作條件,產品與服務是否具備可近用性,行銷內容是否強化刻板印象,以及弱勢群體能否公平進入企業價值鏈。

在衡量DEI治理成熟度方面,沈建文表示,全球多元化、公平與包容性基準(GDEIB)可協助企業將DEI從價值宣示轉化為管理制度,並依照願景、策略、領導、招募、升遷、薪酬、供應鏈、產品及社群等不同面向,診斷企業目前所處階段。目前少數台灣企業可達到第三級,但多數企業仍處於第一級或第二級。GDEIB的價值並不只是評分,而是讓企業知道下一階段應採取哪些行動,例如建立DEI願景、使命與策略,設定質化及量化目標,並讓全體員工理解相關政策,使DEI真正進入組織決策與日常營運。

沈建文表示,這些社會價值衡量工具,最終都將與TISFD所推動的揭露架構接軌。在TISFD架構下,人權代表人的福祉不得低於基本門檻,不平等則是不同群體之間或群體內部的差距。企業除了要判斷自身營運是否損害勞工、消費者或社區的基本福祉,也必須了解公司對人才、社會信任、公共制度與供應鏈勞動條件存在哪些依賴,以及這些問題可能如何轉化為缺工、聲譽、營運中斷及財務風險。

沈建文強調,企業社會治理不能只追求報告書寫得漂亮,也不是把公益捐款、志工活動及參與人次直接等同於社會影響力。真正的治理,是確認利害關係人是否產生重大且可以持續的改變,持續衡量正面與負面結果,再將資料帶回管理階層及董事會,作為改善活動與配置資源的依據。

當TISFD逐步成為國際永續治理的新方向,企業社會面也將從過去偏向公益及形象溝通,轉向與環境及財務資訊相同的制度化管理。企業現在要準備的,不只是另一份揭露報告,而是建立一套能夠辨識成果、衡量價值、追蹤風險並持續改善的社會治理系統。

https://www.ctee.com.tw/news/20260721701089-43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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