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區加速公司治理變革

【作者】    Jack Grogan-Fenn
【資料來源】    Minerva Analytics 
【發佈日期】    2026年 7月 22日
【介紹者】    閻書孝研究員
【審訂者】    邱明志委員
【簡介】    
 
日本與澳洲的治理改革顯示亞太區更為廣泛的轉變,因為監理機構較關注的不是新規定,而是董事會實務是否可展現有效治理。

日本修訂後的《公司治理守則》在大幅精簡原則下生效,而澳洲證交所(ASX)已開始其新版本治理建議的諮詢作業,顯示亞太區治理改革越來越聚焦於實踐而非擴大要求。

綜合來看,這些改革顯示亞太區主要市場正邁入新階段的治理,在此階段監理機關優先重視有效落實、董事會判斷力及可信的揭露,更勝於日益規範化的法規手冊。

日本精簡公司治理原則

日本修訂《公司治理守則》的一個關鍵面向是大幅減少其所含的原則數量。新版本包括30個原則,較前一版超過80個原則減少,因為監理機關想要推動更具體實踐及降低樣版式揭露。

在日本金融廳(Financial Services Agency, FSA)和東京證交所(Tokyo Stock Exchange, TSE)聯合監督下,修訂後的守則旨在鼓勵公司優先重視中長期價值創造。在「遵循或解釋」的架構下,精簡後的原則聚焦於核心意旨,同時引入新的《解釋性指引》(Interpretive Guidance)以支持更有意義的實踐。

修訂內容也強調守則在推動長期投資以及與投資人建設性對話方面的角色。原則和指引更動包含針對強化董事會效能、改善資本配置以及強化利害關係人議合之各項措施。

修訂草案在4月10日至5月15日交付公開諮詢。根據FSA稱,諮詢回覆廣泛支持精簡守則並聚焦於成長投資,不過某些回應者提醒,監理機關應該清楚地傳達改革目標,避免讓人覺得治理標準正遭受削弱的印象。

沒有提到純線上股東會

修訂版《治理守則》中一個值得注意的遺漏是沒有對純線上股東大會有任何明確的規範。此遺漏意義重大,因為它暗示監理機關選擇不用最新修訂的版本來解決關於「公司應如何與股東議合」這項日益重要的治理爭議。

今年早些時候,Minerva Analytics報導說國際公司治理網路(International Corporate Governance Network)曾呼籲守則不要支持純粹的線上股東會,認為如此會削弱股東權利。諮詢結果傾向於混合式股東會,受訪者主張他們可擴大參與且同時保留股東親自出席、提問及向董事會問責的機會。

此爭論之所以重要係因它反映了其他改革中明顯的共同轉變:焦點正逐漸放在治理機制是否真正促進監督與議合,而非僅在於公司是否遵守形式上的要求。

然而,另一個獨立的進展或許證明對股東權利影響更為深遠。預期任務小組會建議提高股東提案要求的門檻,此舉可能會大幅降低能夠提案的投資人數目。

ASX開放公司治理諮詢

ASX發起了第五版《公司治理原則與建議》(Corporate Governance Principles and Recommendations)的公開諮詢,意見徵集到2026年9月14日。

新版原則會提供投資人期待已久的更新,上一版發佈於2019年,第五版延宕了幾年,因為ASX公司治理委員會(Corporate Governance Council)對提議的改革未能達成共識所致。

ASX公司治理諮詢小組主席Philip Lowe說:「第五版尋求精進,而非重新設計現有架構。其目的是讓新版本明確、務實,而且更能與當前治理實務對齊。」

此次諮詢是依照ASX去年十月決定承接發展、批准及發佈原則的職責,從而有效地終結長期存在的公司治理委員會(Corporate Governance Council)模式。

此次諮詢之所以重要不是因為它提議要全面重新設計澳洲治理架構,而是反映了一個更廣泛的轉變,朝向以實踐為主的治理。正如同日本決定優化《公司治理守則》,該草案很大程度側重精進現有原則,而非增加新要求,顯示監理機關更強調董事會判斷力、揭露品質,以及公司展現治理安排如何支持長期價值創造的能力。

給投資人的關鍵要點

對投資人而言,這些發展的重要性在於監理的期待轉變多過於新的治理要求。在這兩個市場,政策制定者更強調的是治理效能、董事會決策以及公司說明的品質。因此,評價董事會或許越來越不在於遵循,而是他們如何令人信服地展現各項治理安排以支持長期價值創造。

【網址連結】
https://www.minerva.info/post/apac-accelerates-corporate-governance-chan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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