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rk Segal
【資料來源】 ESG Today
【發佈日期】 2026年 8月 25日
【介紹者】 閻書孝研究員
【審訂者】 邱明志委員
【簡介】
澳洲政府財政部宣布,針對其永續報導架構內一系列新規畫完成的「提升效率」措施發起諮詢,目標在減少被要求提供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公司的遵循成本,並紓解其價值鏈中各行業面對的資訊索求負擔,尤其是中小企業。
此次諮詢中提議的改革包括取消或延後氣候相關揭露從「有限確信」到「合理確信」的過渡措施,並提供指引來判定在進行範疇三報告時可以向價值鏈上的公司索取什麼資訊的界限。
此次提案正值澳洲推行公司永續報導制度的期間。澳洲於2024年實施新法,針對大型與中型公司制定了強制性氣候相關報導要求,包括揭露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以及整個價值鏈的溫室氣體排放。
報導要求適用於所有公開發行公司和大型私有公司,要求其按特定規模門檻提供查核後的年度財務報告,該要求於2025年起適用於員工人數超過500人、收入超過5億澳幣或資產超過10億澳幣的公司,以及資產超過50億澳幣的資產所有人;2026年起適用員工超過250人、收入超過2億澳幣及資產達5億澳幣的中型公司;2027年初步規劃適用於員工超過100人、收入超過5000萬澳幣,以及資產超過2500萬澳幣的小型公司。
今年初,隨著澳洲2026年預算案公布,政府宣布計畫,提高門檻要求公司發佈業經審計之財務及永續報告,排除收入低於1億澳幣且資產低於5000萬澳幣的公司。雖然門檻變動不是新一輪諮詢的內容,但政府同時也宣布計畫,就降低氣候相關報導遵循負擔的改革進行諮詢,包括「針對供應商資訊索求制定更明確界限,以降低成本和複雜性,尤其是對小企業。」
澳洲目前的氣候相關報導制度使用的確信架構,規劃從2030年代中期會從有限確信轉變為更嚴格的合理確信。政府在新文件中說,「針對當前確信設定的成本效益來尋找相關證據,包括此事對於報導實體、確信提供者及永續報告使用者的影響。」
諮詢文件內提議的選項包括透過取消原定過渡到合理確信,繼續維持有限確信要求;延後過渡到合理確信日期至2035年以便提供公司、確信供應商和資料服務者更多時間發展報導制度,並要求合理確信僅適用較「成熟的」報導指標(諸如範疇一與二的排放),而對尚未成熟的指標(比如範疇三排放)仍採用有限確信。
根據當前的制度,受強制性氣候相關報導要求規範的公司,設定從報導的次年起提供完整範疇三揭露,而範疇三報導則限於「合理且有據的資訊...無需付出不當成本或努力便可取得」。雖然澳洲還沒開始實施強制範疇三報導,諮詢文件則指出,「在類似揭露要求之下所觀察到的海外實務已經凸顯針對價值鏈資訊索求設定更明確界限的潛在價值。」
為改善價值鏈資訊要求的一致性與可預測性並降低資訊要求之負擔,此次諮詢提出的選項包括針對報導實體價值鏈所構成的合理資訊索求提供額外指引,對這一點政府表示或可協助公司及其價值鏈上的中小企業判斷可合理取得之資訊,以及提高公眾可取得的國內碳排放係數(排放因子)的可用性,以便提供可靠的次級資料,協助降低中小企業要求複雜資料的需要。
除此之外,諮詢也包含提供旨在就關鍵術語與概念有更明確指引的相關提案,包括提供資源讓標準內的術語適用合於比例原則的機制,比如「在不付出過度成本或努力的情況下可獲得合理且有依據的資訊」以及應用於「非重大氣候相關風險或機會」之聲明,還有提供更多工作坊及教育研討會,協助公司理解報導制度內建的彈性機制。
【網址連結】
https://www.esgtoday.com/australia-proposes-measures-to-reduce-climate-reporting-burden-on-compan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