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 International Adviser
【發佈日期】 2026年 9月 21日
【介紹者】 閻書孝研究員
【審訂者】 邱明志委員
【簡介】
澳洲證券暨投資委員會(Australian Securities and Investments Commission, ASIC)審查後列出了八項行動要項,提供編製永續報告時考量。
去年底ASIC抽查40份永續報告後發現,與先前自願揭露的情況相比,在實施法定永續報導要求後揭露報導獲得顯著進展,但指出了可以改善之處。
澳洲法定永續報導要求歷時三年,分階段在三群體實施。第一群報導主體的財務年度在2025年12月31日結束,目前已經向ASIC提交永續報告。
ASIC委員Kate O’Rourke說:「看來法定報導不只提高透明度,也讓報導主體更具意義地參與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
「我們看到報導主體調整或更新現有治理與風險管理流程的案例。」
她還說:「隨著可用資訊加增以及報導主體獲得更多經驗,我們預期情況會隨時間改善。我們支持減輕監理負擔、同時保留核心永續報導的各項要求,並將持續針對這些提議的改革和財政部議合。」
報導主體的八個行動要項:
1.說明永續報告的資訊如何與財報中的攸關揭露連結。
2.當揭露關於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目前和預期財務效應的重大資訊時,要仔細考量是否也能夠揭露定量資訊,而非只有定性資訊,如果不能,要確保使用者可瞭解提供定性而非定量資訊的理由。
3.當辨識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時,要考慮過去事件、目前情況並且預測未來情勢,還有可能受到整條價值鏈風險與機會的影響方式(直接或間接)。
4.對關鍵判斷、假設與不確定性的衡量提供明確、有效與最相近的揭露,包括何時辨識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以及計算跨產業指標必須揭露的金額與百分比。
5.當判斷是否有「氣候相關目標」時,要記得把AASB S2「氣候相關目標」的定義也算進去必須符合的法規目標當中。這包括溫室氣體排放目標,比如保護機制(the Safeguard Mechanism)。
6.確保不會因額外的氣候相關資訊模糊了重大氣候相關財務資訊。
7.須符合交叉引用的揭露要求,包含引用資訊取得的條件與時間必須與永續報告書完全相同。
8.切勿使用與《第 2M 章》永續報告法定架構和目標相衝突並且可能讓使用者混淆或誤導的免責聲明。
【網址連結】
https://www.international-adviser.com/asic-publishes-eight-key-actions-for-organisations-drafting-sustainability-repor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