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司治理重要判決摘要選粹,係針對衍生性商品交易所產生的糾紛與法律問題,進行研究。此一問題反映了公司內部交易風險管控(公司投資風險管控與董事義務),及金融業產品設計、說明、內部控制制度、客戶保護與注意義務等相關問題。此一問題,一方面涉及相關金融商品本身設計上是否符合一定的正當目的與是否完全遵守相關法規,並對交易相對人提供合理說明與風險承受調查的問題,但相當程度,其實也反應了金融主管機關在制訂交易政策上的良莠、完整度與開放程度的管理問題。
本期共蒐集近年國內判決4則(臺中地院103年度訴字第3271號、高等法院107年度金上字第4號、高等法院106年度重上字第646號、高等法院106年度重上字第134號),並包括美國法院3則重要判決(Sejin Precision v. Citibank、JPMorgan v. Controladora、Banco v. Concessionaria)的介紹。相關判決結果,就台灣部份,反映了法院對於契約從懷疑到逐漸肯定的演變型態,進而展現出法院對於契約形式的尊重:亦即,當銀行方面有盡到完整的告知義務時,當事人對於其他契約照顧義務或契約合理性的爭執,法院都傾向拒絕的態度。而美國的判決部份,也呈現出類似的情形,但除了法院對於相關約定相對低度介入觀點外,法院同時也比較仔細地去討論銀行除了一般的符合形式規範外,在契約權力的行使與形成上,有無濫用的問題,因而留下了一些交易相對人在減少損失承受上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