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證券交易所提高對上市公司年度報告揭露之要求

【作者】    Michelle Eastwell
【資料來源】    Mondaq
【發佈日期】    2015年 7月 3日
【介紹者】    閻書孝研究員
【簡介】    

澳大利亞證券交易所去年修訂的第三版公司治理「原則及建議」(ASX Corporate Governance Principles and Recommendations),將對會計年度於2014年7月1日或之後開始的上市公司全部適用。很多澳大利亞證交所下的上市公司,首次被要求依據最新的綱領揭露公司治理報告,也就是將針對2014/2015年會計年度進行報告。

這次第三版的「原則及建議」仍然維持「若不遵循,要解釋原因」(if not, why not)的方法來檢視報告,澳大利亞證交所要求公司,當選擇不遵循相關建議時,要有更綜合性的報告解釋原因,且所提出的解釋,要能確保利害關係人可以取得足夠的公司治理訊息。

澳大利亞HopgoodGanim法律事務所的合夥人Michelle Eastwell及Robert Dickfos對這次「原則及建議」中關鍵的改變,提出一些分析並列舉公司如何根據第三版的要求來準備報告。

第三版的「原則及建議」有許多修訂之處,而澳大利亞證交所的上市規範也有更動。關鍵改變處如:
*改變認定董事獨立性的標準;
*要求揭露董事會既有或規劃中的董事會技能組合及多元性的條件;
*董事會功能性委員會若採行替代性的治理實務,則給予公司在報告遵循上有更大的彈性;
*增加報告事項如下:比如確認董事背景、董事願任同意書、公司秘書的究責性相關議題,以及董事專業發展;
*強化對風險的建議,對風險管理架構、內部稽核與永續風險提出年度檢視;
*要求公司以網站取代年報,提供更精要的公司治理資訊;
*要求參照澳大利亞證交所新的附錄4G(Appendix 4G,其內容乃關於公司治理揭露,並且是一項有利於製作報告的核實工具),發佈經董事會核准的公司年報及公司治理宣言。

對採行第三版的「原則及建議」,公司可以參考以下項目來逐步落實:
*檢視現行的公司治理政策,並調整遵循新的「原則及建議」。
*確定公司已經遵循哪些「建議」(附錄4G可以作為判斷依據),並準備一份公司治理宣言。
*確定在公司年報及公司網站上有適當的揭露。
*取得董事會對公司治理宣言的核准,並參考附錄4G來準備年報及公司治理宣言。
*強化公司網站上的投資人訊息專區,比如公告投資人聯繫的電子信箱、透過公司網站訂閱公司最新公告、在公司網站上提供公司治理資訊。

【網址連結】
http://www.mondaq.com/australia/x/410696/Corporate+Governance/Will+your+corporate+governance+reporting+be+up+to+scratch+this+y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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