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 常見問題
Q1:
參加公司治理制度評量的好處為何?
本評量制度對於企業根本的決策結構與經營體制進行廣泛的評估,可以提供企業自我檢視體制上的缺陷,進而做適當的改善。因此公司治理的評量檢討,加上外部投資者對於評量結果的重視,可以促成企業在管理體質上的轉型,藉由提供企業決策專業的多元意見以及適當的監督機制,強化公司整體的管理體質,增進組織長期的競爭力。
若有公正、客觀的機構提供公司治理良窳的指標與評量,可以更有效地降低投資者所面臨資訊不對稱而產生逆選擇與道德危險的風險,並減少蒐集資訊的成本,進而提高公司籌措資金的便利性。
Q2:
評量體系中公司治理實地評量系統的衡量構面與依據為何?又各項指標如何訂出評量標準?
1.本協會以OECD公司治理原則為宗旨,主要參考我國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公司治理3.0-永續發展藍圖,另外參酌東南亞國協之公司治理計分卡、里昂證券與標準普爾公司治理評分系統、韓國之相關公司治理制度評量體系及道瓊永續指標(DJSI),綜合考量後發展出適合台灣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制度評量之構面、項目與評量表。

2.公司治理制度評量共有六大構面,除參照OECD既有之構面外,特別加上永續發展與治理及公司治理文化構面; 評量指標與配分,更是由本協會廣邀政府機關、企業、公會代表及學者專家,參考國際相關評量制度,並考量我國企業特色而設計,歷經多次內部會議與公聽會,廣納各界意見而完成的,以期達到切合我國企業實際需要並符合亞洲公司治理之潮流。
Q3:
何謂「CG6013(2021)」?所謂的「評量期間」如何判別?
1.本協會所舉辦的「公司治理制度評量」,自2005年起迄今已辦理至第十三屆,即「CG6013」,「C」代表公司,「G」代表治理,「6」代表六大構面,「13」代表第十三版,評量指標逐版更新,「2021」則表示於2021年發布該版本內容。

2.所謂的「評量期間」,是指受評公司某一期間內之公司治理制度程度,概以執行評量之作業當月向前推算一年之資料檢視之。如某受評公司於110年7月執行評量,該公司之評量期間為109年7月01日至110年6月30日,所檢附之資料,便以這評量期間為主。
Q4:
公司治理並無一個可適用所有企業的標準模型,應依個別受評公司的特色而異,如何以一套公司治理實地評量表衡量每個公司呢?
為兼顧亞洲公司治理潮流及台灣公司治理特性,並在理論與實務中尋求平衡,給予受評公司一個最佳治理的實務典範,在公司治理制度評量體系中,除了實地訪評指標外,也納入開放式問卷,目的即在針對與實地評量表所列標準不同的公司治理制度及其施行,透過開放式訪談,由受評公司提供說明及證明文件給本協會,俾以納入評估參考。
Q5:
如遇修法或主管機關有新規則頒佈本評量制度如何處理?
本協會每年皆會定期審視評量標準,如有與政府法規命令或相關規範相左者,會進行評估調整以符合最新法規命令或相關規範之要求,惟本評量部分指標採較高之標準,給分標準並非完全按照主管機關之法令要求,目的在於進一步提升受評公司之公司治理制度的建置與落實。
Q6:
未上市上櫃公司是否可參加評量認證?
目前尚未開放未上市上櫃公司申請評量,但未上市櫃公司可參加評量輔導。
Q7:
請問公司治理制度評量為何需要實地訪評呢?有無國際其他案例來參考?
本協會相當重視評量的責任與品質,惟有再透過實地訪評,才能真正了解公司之公司治理制度落實之程度,並且從中發掘有待改善之處,因此,實地訪評有其必要性。以韓國為例,韓國目前已有「公司治理五十指數」,但其評量僅以公司自評及書面評量為主,尚未做到實地評量。
Q8:
所謂公司治理實地評量,除了到公司進行實地訪評外,還有什麼程序呢?
為增加評量的周延性、客觀性及可信度,本協會另外設計開放式問卷,加入對公司之簽證會計師之訪談,針對與公司進行實地評量時所發現或未解決的問題加以釐清。
Q9:
受評公司所提供機密資料如何確保不會外流?
本協會與受評公司會簽訂保密協議,對於一切因評量所得知之機密將善盡保密之責,受評公司之權益將得到最大保障。
Q10:
公司治理協會評量人員之素質及獨立性如何?
本協會推動公司治理不遺餘力,也為提供董事與監察人持續進修及發佈公司治理相關資訊之重要管道,除有產、官、學各界翹楚組成的理監事,尚有豐富的資料庫及優秀的專業人才,其立場的公正、公平、獨立,是作為評量制度的規劃及推動階段最適合的民間專業團體。另外,執行委員於接受評量工作之前皆有簽署無利害關係聲明書,以確保與受評公司之獨立性。
Q11:
評量結果與評量配分會公開嗎?
本協會只會在評量委員會召開完公布通過評量並獲得認證之公司名稱,並於授證典禮當天公開其公司治理施行之特點與成果,不會揭露其他評量相關資料。至於未通過評量之受評公司所有資訊則不會被公開。
Q12:
取得公司治理制度認證是否就代表公司營運絕不會有問題?
公司治理制度認證並非對於受評公司之公司治理以及其董事會或管理當局的誠信與道德行為提供保證,也不得衍生對其財務報表真實性的保證。本協會執行評量人員係根據受評公司所提供及揭露的資料,在所建立的評量方法下,善盡專業上應有之注意以評估其公司治理制度,故本認證並未涵蓋公司是否蓄意欺瞞或舞弊的風險。由於本評量結果並未對任何投資或交易行為有承諾或擔保性質的明示或暗示作用,因此投資者對其投資決策及行為之結果應自行承擔。

若受評公司於評量期間有違背誠信、詐欺行為,導致本協會或執行評量之個人產生任何財務、業務或名譽上之損害,本協會將保留執行及代理追訴賠償責任之權利。另外,若受評公司將認證結果運用於公司股價之廣告或其他宣傳用途而導致投資人權益受損,本協會相關人員亦不承擔相關責任。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