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芝事件點出了需要對亞洲公司的詐騙行為更加警覺才行

【作者】    Tan Chin Hwee
【資料來源】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發佈日期】    2015年 7月 30日
【介紹者】    閻書孝研究員
【簡介】   

本文作者Tan Chin Hwee表示,日本東芝有關會計上的醜聞事件,僅是亞洲公司治理不佳的最新案例。為此,他建議亞洲市場的標準都應該要提高,包括香港。

作者回憶,1995年7月當他第一次買股時,就是買入東芝的股票,當時公司是東京證交所的績優股(blue-chip),並且是日經225指數的成分股。當時他認為作為一個剛入行的新手,買東芝這麼大的集團就對了。購買這樣的股票,簡直可說是大家的退休金計畫。但在他賣出股票的20年之後,東芝登上了報紙頭條,承認了過去6至7年間虛報獲利12億美元的醜聞。

對亞洲的投資人而言,會計詐欺與公司治理一直都是投資人出脫股票的重要因素。如果你判斷失誤,並買了管理階層涉及詐欺的公司股票,除了損失金錢之外,更嚴重的,就是會損失名譽。

中國上市公司的財報與揭露實務一直落後於全球其他的市場,有一些眾人所知的重大治理疏失,讓人看到中國公司這方面的嚴重程度。

對於在香港上市的中國公司而言,狀況也沒有比較好。根據最近的研究,多數中國公司無法達到2012年修訂後的香港公司治理守則的要求,例如在恆生中國企業指數中公司的遵循狀況,從2012年的80%降到去年的58%。而香港的投資銀行讓不佳公司離開市場上的努力也不夠。另外根據2011年香港證監會報告,在100家公司的公開發行的申請案中,就有82件有瑕疵。

東芝的問題跟先前兩家日本的績優股公司一樣:奧林巴斯(2011年)與佳麗寶(2005年)。

東芝與奧林巴斯都涉及到不正當的會計程序,但是東芝的高階經理人,是有意要虛報獲利以達到預期目標,而奧林巴斯高階經理人則是想隱藏損失。就像東芝一樣,佳麗寶的管理階層則是受到壓力,要「不計一切代價」達到難以達成的銷售及預算目標。佳麗寶的詐欺是透過對子公司不法的銷售記錄作為獲利。

對財務金融系學生要擔任特許金融分析師(Chartered Financial Analyst)時最重要的一課,就是未來現金流量(value of future cash flows)的總值等同於公司價值。而淨收入(net income)這個會計數字,也可以當視為等同於現金流。因此如果進一步檢查東芝的現金流及淨利,就會發現不一樣的地方。

2008年公司東芝的公司現金流是負1600億日元,但淨利卻是1274億日元;去年現金流是832億日元,而淨利則是508億日元。因此像Warren Buffet所說的,縱使營收數字再吸引人,我們仍要對公司為何無法將獲利數字,轉變為自由現金流的狀況保有敏感度。對這麼重大的不一致狀況,應該有所警覺。

作者還提到,美國知名的醜聞案-恩隆(2001年)、Tyco (2002年)世界通訊(2002年),這三間公司都是美國的績優股,卻也都引起美國證券市場重大改革,比如沙賓法案(Sarbanes-Oxley Act)。

作者希望,像東芝、奧林巴斯及佳麗寶這類績優股的詐欺案之後,日本可以真正開始反省,並且著手進行必要的結構改革。

【網址連結】
http://www.scmp.com/comment/article/1845005/toshiba-scandal-highlights-need-more-vigilance-asias-corporate-fraudst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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