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計畫提高ESG報告的要求以導入遵循或解釋

【作者】    Jacqueline S. T. Chiu
【資料來源】    Mayer Brown JSM
【發佈日期】    2015年 7月 24日
【介紹者】    閻書孝研究員
【簡介】   

香港證券交易所最近發表了檢討《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Consultation Paper on Review of the 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 Reporting Guide"(簡稱CP on Review of ESG Reporting Guide),目的在於對《ESG指引》(ESG Guide)進行公眾諮詢,並導入「遵循或解釋」的條文。這些改變預計將從會計年度2016年1月1日開始實施,屆時發行公司必須依據新的ESG指引,在2017年於ESG報告中提出必要的資訊。

對CP on Review of ESG Reporting Guide的回應,可以在2015年9月18日以前提出給港交所。

根據香港交易所發佈的新聞稿,揭露的要求與公司條例第622章(Companies Ordinance Cap 622)對董事報告要求的用詞一致,而現在就是適當的時機提升並修訂ESG指引,讓規範與ESG揭露的規範要求相互連結,並且讓香港與國際最佳實務接軌。

在將提出的新ESG指引中,發行公司必須揭露年度的ESG資訊(所報告的時間與年報一致);並在ESG報告中揭露是否有遵守「遵循或解釋」要求的條款;並且當無法遵循時,需要提出合理的解釋。

新的ESG指引將會對現有ESG指引內不同的「構面」重新安排,在「環境」主題內有關排放、資源運用、環境與自然資源;以及「社會」主題內有關雇用、健康與安全、發展與訓練、勞動標準、供應鏈管理、產品責任、反貪腐及社區投資。將提出的「遵循或解釋」,主要會涵蓋各個構面的一般標準揭露(General Disclosures),對「環境」構面下的關鍵績效指標採行「遵循或解釋」。

【網址連結】
https://www.mayerbrown.com/HKEx-Proposes-to-Upgrade-ESG-Reporting-to-Comply-or-Explain-07-24-2015/?utm_source=Mondaq&utm_medium=syndication&utm_campaign=View-Origi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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