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證券交易委員會要求每季結束15日前提交公司治理報告

【資料來源】    Economic Times
【發佈日期】    2015年 9月 24日
【介紹者】    閻書孝研究員
【簡介】   

印度資本市場主管機關Sebi(Securities and Exchange Board of India)要求上市公司在每季結束後15日內,要依據既有規定格式提交季度的公司治理遵循報告。

公司治理報告以季為單位,而當會計年度結束時(整個會計年度),需在結束後六個月內,提出相關公司治理報告,屆時可與第二季的報告一併申報。

以上要求,在印度上市規範公告後的90日後生效,亦即在2015年9月2日。

這份公司治理報告的內容,在於揭露董事會、功能性委員會的組成及其各自所召開的會議。

有關董事會組成的揭露範圍,上市公司必須要公告董事姓名、董事身份(執行董事、非執行董事、獨立董事、被提名人、任命日期、任期),以及董事是否擔任其他公司董事職務。

此外,上市公司必須要揭露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提名與薪酬、風險管理與投資人關係,以及各組成成員。公司也必須要揭露委員會會議日期,以及是否有最低的法定開會人數之要求。

而公司必須要揭露涉及關係人交易時,是否先取得審計委員會及股東之核准。

Sebi表示,在第一季的公司治理報告中,需要揭露公司委員會與董事會之組成。

「然而,若資訊在接下來的幾季並未有改變,上市公司可以以『如同前一季』的方式表示。」

在會計年度結束時,上市公司必須要於企業網站揭露,公司董事會的組成是否遵循上市公司規範的要求;此外,必須報告任何與媒體公司簽約的遵循狀況。
以及揭露以下相關的細節:營運、獨立董事任命、董事及高階經理人行為守則、建立吹哨人政策/機制。

另外,會計年度結束後六個月內須提交的遵循報告,也必須包含年報、董事成員、公司治理及企業責任報告的相關資訊。

【網址連結】
http://articles.economictimes.indiatimes.com/2015-09-24/news/66854775_1_compliance-report-independent-directors-listed-fir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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