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施行了公司治理守則,日本公司仍抵抗改變

【作者】    Leo Lewis
【資料來源】    Financial Times
【發佈日期】    2015年 10月 20日
【介紹者】    閻書孝研究員
【簡介】   

日本在今年(2015.6)實施公司治理守則至今已經有4個月,而距離代理投票顧問機構Institutional Shareholder Service(ISS)的倡議:對五年股本回報率平均未達5%公司的高階經理人續任案投反對票,也有近一年的時間了。

在美國標準普爾500裡面,有9%的公司無法達到5%的股本回報率,但是在日本的Topix 500則是31%。而更大的東京交易市場則有38%。

但是,在日本這個多數公司緊抱大量現金的市場上,至今尚未有任何執行長因股本回報率不佳而負責的案例。即使日本公司在今年6月的收益打破紀錄,但根據日本投資信託協會(Investment Trusts Association)最新的投票紀錄顯示,這些日本的機構投資人對提高公司股利的股東提案卻有75%的反對率,而對公司股票回購的提案上則有91%的反對率。

CLSA的策略分析師Smith批評這些日本的機構投資人:「他們的邏輯不清。」

特別是總資產達1,440億日圓(1.2兆美元)的日本政府退休投資基金(Government Pension Investment Fund, GPIF),雖然高調地簽署日本監管人盡責管理守則(stewardship code),但是,他們的政策文件卻完全未提及公司治理。而當他們無法轉而成為積極的行動者之前,其他的日本機構投資人是不會願意跟進的。

【網址連結】
http://www.ft.com/intl/cms/s/0/c7afdf5e-7728-11e5-933d-efcdc3c11c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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