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提出法案要求公開發行公司要報告董事會成員的性別

【作者】    DEBRA CASSENS WEISS
【資料來源】    ABA Journal
【發佈日期】    2016年 3月 16日
【介紹者】    閻書孝研究員
【簡介】   

美國民主黨紐約眾議員Carolyn Maloney在3月7日提出一份名為公司領導職性別多元性的法案(Gender Diversity in Corporate Leadership Act),以提升女性在董事會的比例,根據她對媒體發佈的公開信所示,該案已獲得美國商會的支持。

該案要求美國公開發行公司要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報告,其董事會的性別組成及董事候選人。該案也會設立一個SEC的顧問團體,研究並建議提昇公司董事會性別多元性的方法。

在一月由Government Accountability Office所提出的報告所示,在2014年,在S&P 1500公司的董事會裡,女性比例為16%,比起1997年8%有所提升。Maloney在媒體發表時說,縱使董事會聘僱女性比例增加了一倍,但到2056年時才會達成平等。

ABA(American Bar Association) House of Delegates在2月核准了一項提案,呼籲公開發行公司要多元化其董事會,並且要在公開揭露資料中呈現董事會組成。ABA Commission on Women in the Profession也有數位共同倡議者一起倡議這件事。

附帶在這份提案的研究表示,多元指的是具有廣泛特質與經驗的一批人,包括性別、族群、種族、年齡、性傾向、性別認同與身障。


【網址連結】
http://www.abajournal.com/news/article/bill_would_require_public_companies_to_report_gender_of_board_memb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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