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公司巨擘要用公司治理基本原則來改善美國糟糕的經商環境
發佈日期:2018年9月19日
作者:Julia Irvine
資料來源:Economia
介紹者:閻書孝研究員
審訂者:何佩諸委員
【作者】 BOB BRYAN
【資料來源】 Business Insider
【發佈日期】 2016年 7月 21日
【介紹者】 閻書孝研究員
【簡介】
美國投資界巨擘華倫巴菲特、傑米戴蒙等人共同簽署了「公司治理基本原則」(Commonsense Corporate Governance Principles),其中希望公司應作改變。
他們代表著大銀行主管、產業領導人、行動主義投資人。公開信說,他們都認為治理需要改革。
他們說,公司需要改變管理董事會、報告盈收以及與主要股東互動的方式。
他們在網站上所發佈的公開信說,美國的未來有賴於公司對長期發展的有效管理,這是為何美國公司的治理對每個美國人而言都非常重要。
公司治理在最近幾年已經成為投資人、公司領導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密集討論的議題。
公開信說,建設性對話的前提是要找到共同的基礎,而起點就是促進股東、員工及整體經濟發展。
他們主要有6點治理建議:
- 董事會應該真正獨立於公司之外,並定期地在無執行長在場下開會。
- 董事會應該具備多元性,並且有足夠的輪替確保董事會能維持「新鮮」。
- 董事會應該有一個很強的獨立領導董事,特別是當執行長有雙重身份時。
- 公司現在太追求季度盈收,不應該報告盈收預測。
- 公司應該清楚表達在一般公認會計原則(GAAP)和調整後盈收之間的差異。
- 大型的機構投資人應該有管道能瞭解,當他們作投資決定時公司發生了什麼事。反之亦然。
信上說,這些建議的目的,是要讓公司更透明、夠有效率,他們不是要當絆腳石,而是要建立一個提升對美國公開發行公司信任,而能有利於百萬美國人的持續對話機制。
這次參與簽署的人有:
- Warren Buffet, CEO of Berkshire Hathaway
- Jamie Dimon, CEO of JPMorgan Chase
- Larry Fink, CEO of BlackRock
- Marry Barra, CEO of General Motors
- Jeff Immelt, CEO of GE
- Mary Erodes, CEO of JPMorgan Asset Management
- Tim Armour, CEO of Capital Group
- Mark Machin, CEO of CPP Investment Board
- Lowell McAdam, CEO of Verizon
- Bill McNabb, CEO of Vanguard
- Ronald O’Hanley, CEO of State Street Global Advisors
- Brian Rogers, Chairman and CIO of T. Rowe Price
- Jeff Ubben, CEO of Valueact Capital
【網址連結】
http://www.businessinsider.com.au/buffett-dimon-titans-corporate-governance-letter-20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