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大型私有公司的公司治理是到該改變的時刻了嗎?

【作者】    Suzanne Gado
【資料來源】    Lexology
【發佈日期】    2016年10月13日
【介紹者】    閻書孝研究員/本篇由何佩諸委員審訂
【簡介】    

在最近發生數起引人側目的醜聞如BHS 與 Sports Direct案之後,有越來越多人呼籲要改革大型私有企業的公司治理體制。BHS倒閉影響到1.1萬名員工、超過160家分店,甚至根據報載,會有高達5.71億英鎊的退休金虧損會影響2萬名領取退休年金的人,這是Woolworths在2008年末倒閉以來最大的破產案,因此引起英國下議院的商業、創新暨技能 (Business, Innovation and Skills)與就業和退休金(Work and Pensions)兩個委員會聯合起來展開調查。作為一間未上市的私有企業,BHS並不需要遵循英國公司治理守則。而該守則制訂了關於董事會領導與效能、薪酬、究責性以及與股東關係的良好實務標準。根據英國2006年版的公司法,所有董事都負有一系列的責任。因此,很多單位現在也都呼籲,要改革針對大型私有企業的公司治理體制。下議院的公司治理調查,也因而展開。

鑒於最近幾起重大醜聞案,英國特許秘書及行政人員公會(Institute of Chartered Secretaries and Administrators ,ISCA)已經寫信給梅伊首相,呼籲要推動大型私有企業的公司治理改革。ISCA強調,就算大型公司是私有的,但是當它失敗時,一樣會造成社會衝擊。ICSA呼籲大型私有企業要比照現行對公開發行公司的要求,也任命公司秘書。這個要求,是最近在2008年被2006年版公司法移除了。ICSA也建議,大型私有企業根據2006年版公司法,其會計帳必須被查核,並且編制被要求放在年報內的董事報告,揭露其遵循公司治理守則的程度。

在類似的議題上,下議院的商業、創新暨技能委員會已經展開公司治理方面的調查。主要針對以下三個領域進行檢視。
1.董事職責
清楚及透明:董事及非執行業務董事之間的角色及職責是否明確定義,以及,是否鼓勵更大的透明度?
公開發行及私有公司:兩類公司在治理上是否可能有更大的一致性?
股東權利:董事會決策應該怎麼被檢視、被挑戰?

2.高階經理人薪酬
水準:高層薪酬相對於基層員工是否過高,政府是否應該介入?
績效:薪酬與績效連結的程度有多少?

3.董事會的組成
多元性:有關性別、種族、年齡與社會經濟背景的多元性如何改善?
代表性:勞工應該進入董事會與/或薪酬委員會嗎?

英國董事協會(IoD)已經寫信給梅伊首相,呼籲檢視未上市公司自願性的公司治理綱領。英國董事協會計畫在秋天要對未上市公司再發佈一份董事指南。

此外,梅伊首相已經宣布了,她計畫要讓員工及消費者進入董事會,並讓股東對高階經理人薪酬包裹投票成為強制性,而非諮詢性,藉此讓英國企業負起更大的責任。這些計畫更詳細內容將在聖誕節左右發佈。


【網址連結】
http://www.lexology.com/library/detail.aspx?g=26deb02c-2780-42bc-8ec5-b5a0d85572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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