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n McGowan
【資料來源】Forbes
【發佈日期】2025年 7月 24日
【介紹者】閻書孝研究員
【審訂者】邱明志委員
【簡介】
四月,一群氣候變遷組織向歐洲監察使(European Ombudsman)投訴,聲稱歐盟執委會在起草降低永續報導要求的法案時,未能依循正當程序。令永續行動主義者興奮的是5月21日監察使宣布,她將展開正式調查。現在該調查已有進展,並向執委會正式提交質詢。然而,鑒於監察使的時間表及權限,該調查對最後結果影響不大。
十一月,歐盟執委會的新領導層提出「綜合簡化套案」(Omnibus Simplification Package)以降低《企業永續報導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Directive, CSRD)與《企業永續盡職調查》(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Due Diligence Directive, CSDDD)的範圍。執委會的這項提案採取閉門協商,直到最後草稿通過時,多半保密。
執委會的提案隨後送交歐洲理事會及歐洲議會。各單位將辯論各自的立場,然後進入三方會談,達成最終提案。雖然新指令的正常協商流程可能花費數年時間,但是預計最終套案將在秋季通過。時間表提前引起某些永續倡議者擔憂,他們認為改革值得更多研究及公開辯論。
為了設法阻撓改革,四月時,「八個公民組織」向歐洲監察使投訴,它們是:歐洲客戶組織(ClientEarth)、這是我們的問題(Notre Affaire à Tous)、清潔衣物運動 (Clean Clothes Campaign)、歐洲企業正義聯盟(European Coalition for Corporate Justice)、全球見證(Global Witness)、運輸與環境(Transport & Environment)、國際反奴隸組織(Antislavery International)以及歐洲地球之友(Friends of the Earth Europe)。
5月21日,歐洲監察使Teresa Anjinho宣布正式調查該申訴案。案名為「歐盟執委會在準備企業永續報導和盡職調查的立法提案時未能遵循其『更佳監理指導方針』。」
6月16日,監察使辦公室與執委會幕僚會面討論此調查。會後監察使宣布,她認為有必要以書面回覆。監察使想要解決四個主要議題:影響評估、公開諮詢、氣候一致性評估,以及跨部門諮商(Inter-Service Consultation, ISC)。
依「歐盟更佳監理指導方針」(Better Regulation Guidelines),要求新立法經過評估,以便判斷該提案可能對經濟、環境與社會的影響。但執委會並未對簡化提案實施影響評估。
因應沒有影響評估一事,監察使表示:「雖然這個討論中的立法提案原則上需要進行完整成熟的影響評估,但是執委會並沒有執行,而是以幕僚工作文件的形式準備一份分析文件。」
「執委會在其說明備忘錄中辯解,該提案及影響評估要求的相關豁免具有『重大急迫性』,理由是需要維護歐盟企業的競爭力…然而,執委會並沒有指出任何突發或意外事件以證明其急迫性。」
同樣的,新提案必須進行公眾諮詢,好讓利害關係人有機會提供意見。執委會在二月時與選定的利害關係人團體舉行會議,但並未對外公開徵詢更多意見。
因應未公開徵詢一事,監察使表示:「我理解執委會認為本案公開諮詢既無必要…也不可行…。本人尚不清楚在說明備忘錄中提及的利害關係人交流,如何能稱公開諮詢不會增加新資訊,特別是顧及原本可以提供意見的眾多利害關係人並未被邀請參加2025年二月的會議」
因應缺乏氣候一致性評估,監察使表示,「根據《歐洲氣候法》(European Climate Law),執委會必須針對所有措施草案或立法提案執行氣候一致性評估,『並且要將該評估納入這些措施或提案附帶的所有影響評估中,並且在通過時公布評估結果』。…如此看來執委會通過這個尚在研討中的立法提案前並未執行氣候一致性評估,但是《歐洲氣候法》並沒有預料免於執行此類評估的狀況。」
最後,因應缺乏跨部門諮商(ISC)一事,監察使表示:「執委會的議事規則預見『由於法律草案之性質、主題及影響而具有合法利益的服務』有一個正式的跨部門諮商」。正常來說,在ISC接受諮詢的服務有10個工作天審查提案並回覆。「在例外狀況,並有緊急的正當理由」,議事規則允許縮短時間在48小時內完成快速通道 ISC(Fast-Track ISC)…對於目前的提案,ISC在24小時以內就決定。」
雖然監察使有權進行調查並產出最終報告,但執行建議的權力有限。「監察使或許只需通知相關機構即可以解決你的問題。但如果需要進一步,則會竭力達成友好解決方案,使問題歸正。要是無法達成,監察使可以對該機構提出建議。如果建議未被採納,監察使可以向歐洲議會草擬一份特別報告,隨後歐洲議會必須採取適當行動。」
然而,一旦報告提交到議會,就變成政治程序。該報告會送到一個委員會,該委員會決定是否需要採取進一步的行動。該委員會可以提出一項動議,交付議會決議。此流程可能要花幾個月時間。
縱使監察使發現流程有瑕疵,該報告對於「綜合簡化套案」的影響力很小。執委會必須在9月15日的最後期限回答問題。依監察使的程序,最終報告可能要到年底才會發布,也就是永續報導改革方案已獲得核准之後。監察使的任務焦點看來是未來「綜合簡化套案」的提案,並確保程序隨後獲得進展。
【網址連結】
https://www.forbes.com/sites/jonmcgowan/2025/07/24/ombudsman-investigation-into-eu-sustainability-reporting-bill-moves-forwa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