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BC醜聞引發英國針對金融界更嚴格的要求

【作者】    Dina Medland
【資料來源】    Forbes
【發佈日期】    2015年 2月 28日
【介紹者】    研究員  閻書孝
【摘要】    HSBC的案件引起注目,英國最近加重董事刑事責任也引起討論。

HSBC被揭露協助客戶逃稅及隱藏資產,兩週以來,媒體十分關注其前全球執行長及集團董事長,而目前擔任英國貿易投資部長的Stephen Green的立場。昨天,當Loretta Lynch有可能被任命為美國司法部長時,英國媒體則在探討她在擔任HSBC的美國律師時,在有關19億美元洗錢案中的角色為何。

Douglas Flint是繼2010年Stephen Green之後HSBC的董事長,他說這對HSBC而言是「嚴重的名譽損害」。但是這樣的指責主要是因為瑞士私人銀行管理階層使然。而貿易投資部長Green男爵對這一點一直不予置評。

經由英國衛報報導,以HSBC現任執行長Stuart Gulliver,他在一個瑞士的帳戶內透過一家巴拿馬公司隱匿了數百萬英鎊這件事而論,也算是「名譽損害」。另外
他也以Worcester Equities Inc的帳戶,作為其受益人,而這家不知名的公司登記在巴拿馬,2007年的資產負債表為760萬美元。

當被問及瑞士的帳戶已經提供的保密性時,為何還需用一家巴拿馬公司持有這些資金,他的律師則「拒絕回答」。

Stuart Gulliver曾解釋,為了確保同事不會知道他的薪資報酬,因此才會使用秘密的帳戶來處理,他表示這是一件非常複雜的事情。但是,如果需要如此的保護措
施才能讓一位銀行執行長覺得放心,那麼要如何建立一個有凝聚力且透明的內部文化呢?

金融危機後的這幾年,越來越多人注意到英國需要改變金融業的文化。某些人現在開始高度關注金融業者。Financial Times報導了,英國銀行業高層有很多的任命案都是精於監管者,比如Bill Winters擔任Standard Chartered的執行長、Royal Bank of Scotland 的董事長Howard Davies。

英國監管機關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 (FCA)也已經設立一個嚴格的個人責任,規範非執行董事的特定責任,並且在2016年將要實施,將會應用到銀行業與保險公司的董事長、資深獨立董事與風險、審計、提名委員會的召集人身上。

這些英國對董事會的新規範是歐洲最嚴格的。很多觀察者已經表示,很多非執行董事並不會違反刑事責任。FCA自己就會在董事任命前嚴加審查的程序。

另外的發展是,英國央行現在正表達對簽證會計師角色的關注,並要求公司會計人員提供主要往來銀行的報告,重點在強化簽證會計師與精算師的權力。

主管機關對特定領域的監管是越來越嚴格了,但是新的方法是否真的能強化治理仍需觀察。
【網址連結】
http://www.forbes.com/sites/dinamedland/2015/02/28/playing-pass-the-parcel-on-corporate-gover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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