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福斯看吹哨人:揭發程序無效的代價
【作者】    Chris Tutton
【資料來源】    Personnel Today
【發佈日期】    2015年 11月 11日
【介紹者】    閻書孝研究員
【簡介】   

排氣造假事件,已經讓福斯至少損失65億歐元,這還只是召回與修理汽車而已,尚未包括因來自美國政府環保部門和刑事犯罪所導致的後續罰金。很清楚的,這起醜聞對公司而言代價極為高昂,任何公司都應該要避免犯這種錯誤。

不過這起事件在作者看來,還涉及更複雜的法律議題,尤其是關於行賄與反貪污、鼓勵或保護吹哨人等是否失當。

在英國,貪污與行賄相關的規範為2010年實施的行賄法(Bribery Act)。當公司無法預防行賄時,就視為觸犯了刑事罪。但是,公司也有自保的機制,那就是他們可以提出適當預防行賄程序的證明。公司有責任執行反行賄與反貪污的政策與程序,並且持續檢視和更新其政策。而這個責任不是說提供員工反貪訓練就好,公司還需要建置一個給員工可內部報告及吹哨的系統,並且當有犯罪嫌疑時進行調查及紀錄,才能免於法律追訴其責任。

英國司法部(Ministry of Justice)也發佈了一份關於行賄法的指引,裡面列舉公司最高管理階層應該承諾落實反行賄與反貪的程序,並形塑公司內部健全文化。司法部也建議,公司要設置吹哨人政策與程序。僅有政策與程序還不夠,關鍵在於員工在揭露時感覺安全及保密,不會受到任何傷害。

因此作者很難想像,像福斯公司這樣大型的跨國企業裡面,竟然沒有落實反貪、反行賄與吹哨人的政策與程序,因而產生這麼嚴重的詐欺事件。

人們認為,福斯或者對吹哨人與反貪政策沒有清楚而健全的教育,讓員工對揭發弊端有信心,或沒有投注適當的關心,因此資深管理階層必須要對揭發採取行動。

根據報導福斯的董事會對此造假事件並不知情,但只要考量汽車生產過程,不可能只限於少數人才知情,因為作弊軟體一定要經過核准才能使用。

後來德國的報紙也報導了,在2007年福斯就已經和保時捷一起發展這個軟體,且當時已經有人注意到系統失靈並通知福斯公司,但是福斯沒有採取行動。此外,報紙說,吹哨人也試圖在2011年時在內部提出警告。

這一連串的失靈,最終導致福斯現在要面對刑事責任。公司有可能面對過失殺人的索賠,而美國司法部正以刑事方向來調查。而在英國,排氣造假的車子也是造成一年1.2萬因相關疾病而人死亡的因素之一,並且證明可能與氣喘有關。

福斯在美國正面對車主的集體訴訟,因為他們的車價跌落,而接下來也可能面對英國方面的索賠。另外公司還可能要面對全球股東的集體訴訟,因為從詐欺事件揭發以來,股價跌落了30%。

福斯的吹哨人程序的問題,已經具體顯現在財務損失上,但對名譽的損失更是難以估計。現在,執行長Martin Winterkorn已經被撤換、一些資深工程師們也都被停職。

作者最後表示,排氣造假不管只是少數工程師的劣行,還是全公司上下都知道,高階經理人始終脫不了責任,因為他們必須要在企業內豎立一個防腐的文化,並且確保吹哨政策可以健全落實。


【網址連結】
http://www.personneltoday.com/hr/vw-whistleblowing-cost-ineffective-disclosure-procedu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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