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由繼承人持有的財閥公司更依賴集團內交易


【作者】    Lee Sun-young
【資料來源】    Korea Herald
【發佈日期】    2016年 9月 8日
【介紹者】    閻書孝研究員
【簡介】   

韓國Fair Trade Commission(FTC)最近對47家大財閥及其1274家子公司進行了分析,發現一個日益嚴重的現象:由控制家族繼承人所持有的財閥公司,相當仰賴子公司間的交易來賺錢。

FTC的官員Kim Jung-gi在記者會上說,他們發現在控制家族持股及集團內子公司交易依賴性之間,持續存在著正相關。而且如果納入繼承人這個因素,相關性就更強。

FTC調查了2015年底時,集團內子公司由控制家族持股、由繼承人持股,以及各自不同持股比例之間,對其集團內交易的影響。

平均來說,由繼承人持股20%以上的公司,其集團內交易占總銷售額比例為12.5%。如果繼承人持股超過50%,則其占比會提高到25.5%。若公司完全由繼承人持有,則比例會提高到近60%。

在公司由控制家族持股(而非僅由繼承人持股)20%以上的公司裡,集團內交易比例為9%,但在控制家族完全持股的公司裡,比例提高到34.6%。

但無論由家族持股、或由繼承人持股,集團內交易占銷售額的比例都呈現上升趨勢:由繼承人完全持有的公司,其集團內交易占總銷售額的比例達59.4%,比起前一年還增加7.6%。而由母集團控制家族持股超過20%的公司裡,集團內交易的比例也從7.6%提高到9%。

FTC資料還顯示,SK、POSCO及Taeyoung是集團內交易占整體銷售額程度最高的三間公司,比例分別是24.2%、18.8%與18.5%。在量方面,前三名分別是SK、現代汽車及三星集團。

SK的子企業間的交易額達33.3兆韓元,而現代汽車及三星集團的金額分別是30.9兆及19.6兆韓元。

雖然,從2014年開始,韓國禁止集團控制家族持有超過30%的上市公司進行集團內交易(非上市公司只有20%),而且公眾批評聲浪越來越大,要對企業雖然合法、但圖利財閥家族利益的不適當作法進行嚴格審查,但是如三星、現代及SK之類的財閥,還是會運用集團內交易作為將財富轉移到下一代的工具,並規避繳納鉅額的遺產稅。


【網址連結】
http://www.koreaherald.com/view.php?ud=2016090800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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