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提出新的上市公司治理守則

【作者】    Jenniffer B. Austria
【資料來源】    The Standard
【發佈日期】    2017年 1月 4日
【介紹者】    閻書孝研究員
【簡介】   

證券交易委員會與國際金融公司在2016年5月簽署了備忘錄,展開了修訂菲律賓公司治理守則
與擬定最佳實務的工作。在今年在1月3日,菲律賓證券交易委員會對外發表新版上市企業公司治理守則(公司端於1月1日已經實施了),以強化菲律賓的監理架構與公司治理實務。

證券交易委員會說,新守則是與世界銀行會員國際金融公司(IFC)合作的,用以促進董事會功能、強化股東保護與提升財務與非財務面報告的完整揭露。

設立守則的目的,是為上市公司提供採行最佳治理實務的指引,藉以強化公司的競爭力及吸引外資的能力。

公司的主管機關說,為了增進董事會的責任並確保董事的能力及履行承諾,新守則所採的「遵循或解釋」方法,是結合強制揭露與自願遵循。證券交易委員會說,公司應該在年度公司治理報告中陳述他們是否遵循守則,確認未遵循的部分並且提出解釋。

根據新守則,所有上市公司被要求在2017年5月31日以前,向證交會提交新的公司治理手冊。

證券交易委員會的主委Teresita Herbosa說,新守則目的是提高菲律賓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與區域和國際同業能並駕齊驅。她說,採行「遵循或解釋」方法也回應外界期待能解決證券交易委員會過度監管的問題。

證券交易委員會說,很多研究顯示,投資人對具備良好治理的公司、以及對有健全法規制度的市場更有信心。

國際金融公司的菲律賓經理Jane Yuan Xu說,她們的國際經驗顯示,公司治理守則是設立基準,並且可以鼓勵公司採行有效治理實務。她說,促進公司治理,可以讓菲律賓公司更有競爭力,強化他們吸引外資的能力,並且發展有活力而永續的私人部門。


【網址連結】

http://thestandard.com.ph/business/225860/sec-issues-new-corporate-governance-code-for-listed-compani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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