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資產管理公司在盡職治理揭露上有進步,但是ESG方面還有進步空間
【作者】    Angus Peters
【資料來源】    Pension Expert
【發佈日期】    2017年 2月 8日
【介紹者】    閻書孝研究員
【簡介】   

資產管理公司及其資產所有人最近幾年瞭解,與董事會(executive boards)對治理議題議和,可以提高回報或者降低風險。然而,執行以上作法通常不容易,或者並非優先項目。

英國財務匯報局的公司治理總監David Styles說,他樂見於資產管理公司向退休基金客戶展示如何履行盡職治理上更好的表現,但是要注意的是,某些地方還有進步空間。

財務匯報局將英國盡職治理守則簽署者分級,以協助其客戶(包括退休基金)評估其管理人在ESG(環境、社會與治理的縮寫)議題上的議和程度。

在Skytop Strategies的股東議和溝通 (Shareholder Engagement and Communication)研討會上,Styles指出在實施分級制後所看到的明顯改善。

他說,他們有收到令人滿意且非常有建設性的回應。報告品質位於第一級的資產管理公司數,從原本是10至20個提升到現在的80個。

財務匯報局表示,揭露品質位於最低一級的簽署者約有40個,而Styles的目標就是藉由與這些資產管理公司緊密合作,來降低這個數字。

然而據報導,某些資產管理公司拒絕簽署盡職治理守則,原因是他們「沒有做ESG」,儘管,守則內容其並未特別提到ESG。

Styles承認,這部分是因為身為客戶的退休基金沒有要求,另外他們認為在多元的投資組合理,已經有處理到相關的治理問題了。

但是他希望,分級制度可以提升透明性,藉此提升資產所有人對盡職治理實務的興趣。

他說,這麼做的目的是讓客戶可以檢視相關資訊,並且判斷代表他們進行議和的資產管理公司有說到做到。

廣泛地說,投資人盡職治理及ESG投資背後的邏輯是兼有財務面與道德面。

RPMI Railpen 的永續所有權主管Deborah Gilshan指出,有效盡職治理在某種程度上,可以回復存戶與金融服務業者之間「已受到損害的信任」。

她說,真正重要的是記住,誰代理他們在作投資。而被授權運用公共資金的人,就必須要負擔起相應的責任。

她建議投資人善用盡職治理守則裡的工具,諸如公開揭露,以保障資產及債券市場的利益,另外還要報告盡職治理守則的執行狀況。

支持股東議和的人,通常會認為投資人與資產所有人應該在採取長期投資方法,以改善經濟狀況。

英國投資協會(Investment Association)的公司治理與議和總監Andrew Ninian說,英國的生產力非常低迷,而資產管理公司正開始鼓吹企業不要過度注重短期績效。

而由於長期投資的訴求尚未成為主流,所以在實務上,可能未必符合資產管理公司、退休基金客戶,或者甚至是投資顧問的需求。

PTL 的董事總經理Richard Butcher說,受託管理人是應該有長期性的觀點,但問題是,他們多數還是看短期。他解釋,密集地檢視公司赤字,意味董事會若忽視短期虧損的話,就會遭受投資人嚴厲的批評。

他補充說,實際上資產管理公司不會投資後,過了七年才回頭問公司經營的怎莫樣。資產管理公司通常會調整策略及報告,以符合季度投資檢視的要求,而現在未受管制的顧問業,就是藉由建議投資策略改變來賺錢的。

Butcher也指出,落實ESG策略會增加公司管理成本,並且在忙碌的議程裡面,也缺乏時間深入思考。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他預期,需要監理機關的介入及提升受託管理人的意願,這樣才能支持作長期性的決策。

【網址連結】
http://www.pensions-expert.com/Investment/Managers-improving-stewardship-disclosure-but-ESG-has-a-way-to-go?ct=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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