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A認為,董事會沒有顧及利害關係人的觀點
【作者】    Amy Austin
【資料來源】    CCH Daily
【發佈日期】    2017年 4月 12日
【介紹者】    閻書孝研究員
【簡介】   

根據英國特許秘書與行政主管公會(ICSA)的調查顯示,73%的企業相信,他們的董事會有考慮到利害關係人的觀點,但也有11%企業不同意,他們表示唯有少數決策才會考慮到利害關係人的意見,而且最主要是那些受到高度關注的事宜上。

在被問到公司董事會是否會積極考慮更多利害關係人的觀點時,一間公司說,在重大決議才會如此。

至於董事會是否真心想瞭解股東看法?他們感覺會參考的主要原因是為了滿足監理要求,而非真正想納入利害關係人的觀點。

當被問及公司如何取得或考慮員工及其他關係人的觀點時,就有很多種不同的作法,比如進行員工與客戶調查、回饋、測試環境、焦點團體、法說會,以及和重要投資人定期開會。

有一個受訪者說,所謂利害關係人的觀點,也只限於那些倫敦金融圈的人,比如法人股東或銀行,因此聽到的意見是很有限的。

最近,英國商務、能源及產業策略(BEIS)委員會的公司治理報告建議,公司應該要建立包括員工和客戶組成的顧問小組,強化董事會與利害關係人之間的關係。而他們的建議如下: 
  • 董事要花更多時間在企業上,並且溝通其營運所處社區的利害關係人;
  • 持續檢視他們的利害關係人群體,研究如何與個別利害關係人團體議和並將之納入策略發展之中;
  • 在做決策前,有足夠的時間取得並考慮利害關係人的觀點;
  • 提高與員工溝通的優先性。

他說,在顧及所有利害關係人利益上,董事是有法律上的義務,而且最重要的是,董事會要這麼做。這是決策程序中最重要的一環,而他們正與投資協會(Investment Association)緊密合作一個專案,彙編良好實務作法,並協助英國上市公司董事會能更瞭解員工及其他利害關係人的觀點。

他說,今年夏季他們將會提出實務指引,加強對員工和其他利害關係人利益的瞭解,以符合英國公司法第172條對董事會職責的要求。

【網址連結】
https://www.cchdaily.co.uk/boards-fail-account-stakeholder-views-finds-ic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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