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證券交易委員會主委認為獨立董事不夠獨立

【資料來源】    Press Trust of India
【發佈日期】    2017年 4月 28日
【介紹者】    閻書孝研究員
【簡介】   

印度證券交易委員會(Sebi)的主委Ajay Tyagi,今年三月才擔任市場監理主管。在4月28日由機構投資人公會(CII)舉辦的活動上,他提出印度公司治理不夠成熟的幾點原因。

首先是獨立董事不獨立。印度公司的獨立董事,常是經營者的親友,由於缺乏正式程序或沒有列舉相關資格,因此他們對公司沒有責任感。他強調,有些公司經營者任命朋友擔任獨立董事,只是為了滿足公司法及印度證券交易委員會的上市規範的要求,實際上是完全沒有效能的、連帶的審計委員會也沒發揮功能。

另外,獨立董事辭職的原因完全沒有書面理由,或者提出的理由是假的。他認為,獨立董事辭職應該要有正式的理由才行。

不過,他承認針對這些問題還沒有具體的解決方案,並建議要徹底檢討這個問題。

第二,在印度,對會計師公會之類的「自律組織」(Self Regulatory Organisation),也並未發揮效能。雖然表面上有類似的組織,但問題是沒有運作。

第三,印度證券交易委員會、印度保險監管及發展局(IRDA)與印度退休基金監管與發展局(PFRDA)這些市場監管機關,尚缺一份可管理機構投資人的行為守則,亦即這些身為公司大股東的機構投資人,應負擔的責任並不明確。

Tyagi說,他們的經驗是,很多公司的發行人喜歡消極型的機構投資人,他們並不積極瞭解董事會如何運作及公司如何經營。因此他強調,印度需要一份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守則,因為光靠增加機構投資人的持股比例,而缺乏一份行為守則的話,是無法發揮作用的。他補充說,現在印度公司股東的持股模式,仍是由發行人掌握過半的股份,不過,機構投資人持股比例正在增加。

最後,Tyagi說指出,根據公司既有的相關規範,在董事會組成、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會等面向上,有很多要求需要達成。公司治理的議題在印度,還有要做的事還有很多。而公司治理是永不過時的議題,印度究竟要按照原則(principles)、還是按照規範(rules)來監管,總是有爭論。

【網址連結】
http://www.ptinews.com/news/8654538_Independent-directors-not-independent--says-Sebi-chie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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