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雖然在進步,但究責性仍然不足
【作者】    Billy Toh
【資料來源】    The Edge Markets
【發佈日期】    2017年 5月 4日
【介紹者】    閻書孝研究員
【簡介】   

5月3日馬來西亞誠信學院(Malaysian Institute of Integrity)舉辦了一個圓桌會議,會上亞洲公司治理協會(ACGA)發表了“Corporate Governance Watch 2016 — Ecosystems Matter”報告。在這場圓桌會議上,前財政部主秘、也是首相署經濟計畫局(Economic Planning Unit)主任Tan Sri Mohd Sheriff Mohd Kassim說,在高水準的究責性、自由度、資訊揭露方面,跟澳大利亞這樣公司治理制度發展較完備的國家比起來,馬來西亞顯然還是有所不足。

他說,要是一馬發展公司(1Malaysia Development Bhd , 1MDB)的醜聞案在澳大利亞發生,會做全面性的調查。

另外,Mohd Sheriff也強調,需要國會監督政府預防濫權的功能。他認為問題在於,如果有錯事發生,政府願意執行公權力或把需要負責的人送進法院嗎?

他也提出檢察總長在公共治理上的獨立性問題。他說,檢察總長暨是政府顧問,也是公訴人。身兼兩個身份的他,如何維持獨立性呢?

這也呼應了ACGA 在<CG Watch 2016>裡提到強調馬來西亞在換了檢察總長之後,才開始調查一馬發展公司貪瀆案。

ACGA的報告也表示,馬來西亞的反貪腐委員會並沒有起訴權,只有調查權,在新檢察總長結案後,決定繼續調查一馬發展公司案下去。然而,反貪腐委員會主委Datuk Seri Abu Kassim Mohamed卻在2016年8月1日辭職,此時距離他任期終結還有兩年以上的時間。

Edge媒體集團發行人及執行長Ho Kay Tat同意此觀察,並且指出在1MDB醜聞後,的確出現了治理的問題。

Edge Malaysia weekly及 Edge Financial Daily從2015年7月27日起被停刊三個月,原因是他們報導了一馬發展公司疑似貪污案。此舉引起社會擔憂馬國新聞自由受到限制。

Ho說,他不能接受政府將審計長已完成的報告,依國家機密法(Official Secrets Act 1972)列為機密。他指出若該報告被視為是國家機密,該怎麼看待馬國政府呢?他認為這就是馬來西亞公共治理失靈的原因,因為審計長對一馬發展公司案的報告雖然被視為是國家機密,但報告卻早就在2016年2月公布了。

不過,Ho稱讚馬來西亞證券委員會及馬來西亞國家銀行(Bank Negara Malaysia)推進了法規及執行的改革。

他說,毫無疑問地從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以來,馬國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進步幅度很大,但這不只是證券委員會與馬來西亞證交所在執行面的努力。雖然馬國進步顯著,但還有很多的路要走。

馬來西亞公司治理學院(Malaysian Institute of Corporate Governance)的理事長Datuk Yusli Mohd Yusoff說,主管機關所帶動的公司治理進展很明顯,比如最近由證券委員會發佈的馬來西亞新版公司治理守則,以及馬來西亞國家銀行的強化公司治理要求。

然而,Yusli也擔憂政府缺乏究責性,這個也反映在ACGA的報告上:馬國的政治及監理環境得分,從2014年的59%降到2016年的48%。

他說,如果公共治理文化不佳,很難期待公司治理標準會好。要是不強化公共治理,公司治理標準遲早也會跟著崩壞。

從旁觀者的角度,Yusli告訴Edge Financial Daily說,對於最近一馬發展公司及阿布達比主權基金國際石油投資公司之間的協議,他呼籲政府要有更多揭露及透明度,這樣才能確保究責性。

他說,對他而言,當談及公共治理,全部都與透明度有關。當涉及公共資金時,需要非常透明。人民有權知道政府對外承諾了些什麼。

他說,如果不清楚對外說明,人們就會有所懷疑,人們要知道事實上應該支付給際石油投資公司多少錢、以及現在付了多少錢出去。

在ACGA 2016年的評比裡,馬來西亞的排名從前次的第四名,滑落到第六名,因此需要提高公共治理與公司治理文化的優先性。ACGA對馬來西亞公司治理的評分,從2014年的58%降低到2016年的56%。

【網址連結】
http://www.theedgemarkets.com/article/%E2%80%98accountability-still-lacking-msia-despite-progress%E2%8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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