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發現菲律賓上市公司準備好面對更嚴格的治理規範

【資料來源】    Business World
【發佈日期】    2017年 5月 24日
【介紹者】    閻書孝研究員
【簡介】   

菲律賓資誠最近執行了一份的菲律賓公司治理調查報告,其調查了51家上市公司,大多數受訪公司都是資本額超過100億披索(約60億元台幣)的公司。這次的調查結果顯示,今年開始實施的新公司治理守則裡,其16個原則採行率都達50%以上,剩下尚未採行的建議,預計今年內會考慮採行。

其中,有三分之一的受訪者是被管制的產業(比如金融服務業),他們必須遵循相對更嚴格的公司治理要求。

菲律賓資誠的董事長、也是資深合夥人Alexander B. Cabrera在5月23日在馬卡蒂市的簡報上說,整體來說,調查結果呈現的是,公司對遵循公司治理守則,已經做好準備。

GGAPP (Good Governance Advocates and Practitioners of the Philippines)的主席Vincent Edward R. Festin說,好商譽對企業經營是社會的信任,而治理不應該被視為是規範而已,應該是強化營運的手段。如果公司注重利害關係人,盈收自然會增加。

報告指出,要努力的不只是少數公司採行基本建議而已,還需要各產業的上市公司廣為接受及採納才行。

報告還說,當「遵循或解釋」與「比例原則」的基礎讓公司有某些彈性時,公司應該透過產生更深刻的評估與決策,落實組織的公司治理。

Cabrera說,公司治理守則是明智地以遵循或解釋方法而設計的。對原則的遵循,不是強制性的,但在現實的世界裡,其實遵循遠比解釋容易得多。

在亞洲市場的評比中,CLSA與亞洲公司治理協會的<CG Watch 2016>所評估的11個市場裡,菲律賓列名第十,其原因是改革進展緩慢,而且一般的公司治理標準明顯低於其他市場。

這次新版公司治理守則有16個原則,可歸類為5大主題:董事會的治理責任、揭露與透明度、內部控制系統與風險管理架構、建立與股東相輔相成的關係,以及對利害關係人的義務。

報告說,採行守則是董事會治理責任「尚未完成的工作」。有41%的受訪者表示,他們並未達成守則所建議的,至少有三席獨立董事或者讓獨立董事占比至少三分之一。另外,有83%的受訪者表示,他們的獨立董事累計的任期在7年以上,但公司治理守則建議任期上限為9年。

有69%的受訪者說,執行長與董事長由不同人擔任,僅16%表示,他們在獨立董事之間有一位領導性董事。45%的公司表示,至少有一席女性董事。

此外,63%的受訪者至少每年會做一次董事會自評,但有75%表示,從未由第三方來執行董事會績效評估。

在揭露與透明度上,超過九成的受訪者已經會對外揭露財務資訊。然而,有51%的受訪者表示,對於非財務性與永續性的議題,仍缺乏報告的架構。

在內控系統與風險管理架構上,多數受訪者表示,有落實內控系統與內部稽核。而企業風險管理則較以前有明顯的進步。

在建立與股東相輔相成的關係上,98%的受訪者證實了,他們的董事會能確保資訊的有效溝通,獲得充分資訊來做出決定。

公司同樣地也朝向促進股東議和上前進:在51家公司裡,有45家公司表示,有專設的投資人關係部門。

約92%的受訪者保證,有履行對利害關係人的義務,另外有65%表示,他們的公司有強而有力的反貪政策。

【網址連結】
http://www.bworldonline.com/content.php?section=TopStory&title=survey-finds-listed-firms-ready-for-stricter-governance-rules&id=145696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