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企業聯合支持整頓貪腐

【作者】    YUKAKO ONO
【資料來源】    Nikkei
【發佈日期】    2017年 6月 1日
【介紹者】    閻書孝研究員
【簡介】   

泰國企業已經著手處理最近幾年所發生的行賄與內線交易相關問題。有超過830家泰國企業已經簽署一個名為「反貪腐集體行動聯盟」(Collective Action Coalition Against Corruption)的倡議。這個倡議是2010年由私部門所發起,其中也包括泰國商會。在參加的組織裡,有391家上市公司,占泰國交易所市值的80%。

在參加的組織裡超過230家公司已被證實,具備有效的內部反貪政策。

一份針對六個東南亞國家所做的區域公司治理評比顯示,泰國有進步的跡象:泰國企業從2012年的67.65分,提高到2015年的87.53分(滿分是100分)。在調查中最佳的前50家企業,泰國有23家入榜,是調查中表現最好的國家。

泰國董事協會的執行長、也是泰國銀行前副行長Bandid Nijathaworn說,公司不再視公司治理是額外的負擔。特別是在爭取投資與募資的時候,這更是企業彼此競爭的要素之一。

最近幾起的企業醜聞案顯示,公司治理對很多泰國的投資人產生了重大影響。

比如CP All,該公司是由Dhanin Chearavanont所控制的,而他本身也同時持有經營連鎖便利商店7-Eleven的公司。在CP All發生內線交易案後,機構投資人不再購買公司股票、並且投票反對獨立董事的續任案。這些舉措象徵他們對董事長及兩名面臨到刑事責任卻拒絕辭職的高階經理人,感到失望。

在股東會後幾個月,CP All宣布了涉案的高階經理人會放棄一年的薪水。

Bandid說,過去投資人都會很重視獲利,讓公司不太注重其他的利害關係人,比如社區、員工與政府。但是現在,他們越來越注重企業永續。

泰國的證券交易委員會也正嚴厲制裁涉及非法行為的上市公司。在2015年12月CP All高階經理人受到裁罰後,該機關還對產險公司曼谷保險(Bangkok Insurance)的董事長Chai Sophonpanich處以罰金,因為他向潛在投資人(potential investors)非法揭露股利。

Bandid說,一旦成為上市公司,家族企業就必須要瞭解公司不再只屬於家族而已。

他建議,受到創辦家族高度影響的公司,獨立董事的席次應該要高過法規要求的三分之一門檻。

Bandid說,泰國很多公司治理問題的原因是董事會的任命不夠完善。國有事業也是,必須要跟既有利益者協商,並且應該讓外部董事達一定門檻。

Bandid說,教育也很重要。泰國最近的醜聞案裡,受罰的高階經理人都承認不瞭解規範。泰國去年修訂了證券交易法,釐清與明訂什麼是市場不法行為。

除了證券市場以外,貪腐也是一個重大問題。今年初,美國與英國的主管機關宣告,國有事業的石油與天然氣巨擘泰國國家石油公司(PTT)及泰國國際航空(Thai Airways International),都有收到英國勞斯萊斯公司的賄賂,作為購買其設備和飛機引擎的回報。

根據國際透明組織的貪腐印象指數,2016年在176個國家裡,泰國為第101名,2015年是76名。

不過,Bandid認為泰國有進步的跡象。在2015年的新反貪法裡,擴大認定範圍到連行賄的個人都會受罰。而過去只有收賄的政府官員才會受罰。Bandid說,這讓公司更警覺,即使董事會沒有直接涉入行賄,但他們還是有法律責任。他進一步指出,未來的挑戰還有如何落實法律,以及強化公、私兩部門的實務作法與心態。

【網址連結】

http://asia.nikkei.com/magazine/20170601/Business/Thai-business-tries-to-clean-up-its-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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