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季報:未來發展的方向
【作者】    MICHELLE QUAH
【資料來源】    Business Times
【發佈日期】    2017年 5月 11日
【介紹者】    閻書孝研究員/本篇由何佩諸委員審訂
【簡介】   

某些人認為取消季報,可以讓新加坡變成更有吸引力的市場,但另外有些人認為,這可能會影響對市場的信任度。

從最近當地受監管範圍傳出的不滿聲音看來,強制性季報可能很快就要被檢討處理了。

新加坡交易所新成立的監理子機關SGX RegCo,其主管Tan Cheng Han在兩週前說,會檢視現行強制性季報的作法,並且預期在明年年中作更新。

Tan說,新加坡交易所一直積極處理揭露落差的問題而且證券暨期貨法已經擴大其重大性的定義,因此當季報不再是強制要求時,這些都可提供相關的保護機制。

從新加坡交易所在一月宣布之後,他們計畫要研究是否新加坡當地市場仍需要季報。

如果新加坡決定取消2003年起實施的強制性季報,則很可能是亞洲區第一個取消的國家。

根據Francis Adrian Viernes所編著並於去年三月刊登在CFA協會Asia-Pacific Research Exchange (ARX)的會員入口網站上的<亞洲公司財報頻率>(Asian Companies' Financial Reporting Frequency)報告所示,大多數的亞太公司會發行季報,裡面會有完整的財務報告。

報告表示,雖然歐洲國家或許一直反對採行季報,但在亞洲,這是廣為施行且被接受的實務作法。

當然,只因為鄰國有做所以我們也做,這說服力是不夠的,但資料確實顯示,如果新加坡決定要取消季報,就會與區域資本市場其他國家非常不同調。

首先,評比亞洲各國公司治理實務的亞洲公司治理協會(ACGA)可能會對新加坡的作法不以為然。獨立的非營利組織ACGA在最近的<CG Watch 2016>中就警告,如果取消季報要求,後續就會將新加坡的排名降等。

但是主張取消季報的人認為,這有助於讓新加坡成為更有吸引力的上市目的地。

最近幾年,來自公司要求取消季報的壓力越來越大。公司明白表示,季報會增加他們的遵循與報告成本。而政府也越來越認同想吸引公司前來上市的觀點,相信管得越少,吸引力會越高。

這個想法有實際案例佐證。最明顯的例子就是生產按摩椅及生活用品的公司Osim,他們去年在創辦人沈財福以10億新幣收購(buyout)後從新交所下市,並想以V3 Group為名到香港重新再上市。

外界早已知道沈財福不滿新加坡上市監理要求,他還表示季報會摧毀公司價值。

當然,沈財福的公司在新加坡上市所達到的價值相對於他相信在香港可吸引到投資人認定的價格,也是他決定在香港重新上市的主要原因。

過去兩個月作者所諮詢的資本市場律師也說,選擇到其他地方上市的公司,除了在新加坡上市的遵循成本外,還要評估更多的項目,雖然選擇遵循新加坡規範的成本是不能被漠視低估的。

新加坡任何因取消季報而帶動的上市公司數成長,也必須考量對投資人的成本而取得平衡,並且需要注意當初引入季報的原因。

最近<全世界的財報頻率與盈餘資訊外洩>(Financial Reporting Frequency And Earnings Information Spillovers Around The World)研究表示:證據顯示,降低報告的頻率會減弱投資人適當評估公司的能力,並且會妨礙金融市場的效率。

這份研究是由印第安那大學Kelley商學院的Salman Arif及倫敦商學院的Emmanuel T De George合作的,探討是否公司降低報告頻率,會影響投資人如何運用替代性資訊管道。

他們的研究指出,低度的報告頻率不僅會透過資訊加速外洩而影響到股票價格,還會產生意想不到的後果,那就是減弱投資人適當評估公司的能力,以及妨礙金融市場的效率。當考慮要改變強制性財報的頻率時,全世界的監理者及政策制訂者,應該要考量到這些後果。

過去25年都投資新加坡股市的積極小股東Ang Hao Yao,也同意以上的說法。他表示,如果公司降低報告的頻率,則大小股東之間的資訊不對稱就會更嚴重。

他指出,降低報告要求,或許更能吸引公司到新加坡上市,但是他認為新加坡也應該要考慮到,當報告資訊的頻率減低,會降低投資人把錢投資在新加坡的吸引力。

他建議還是維持這個規範,但可能的調整可以是:如果一定要改變季報制度,則他傾向改變季報的公司門檻,從7500萬新幣提高到1億新幣。引入較為簡化的報告形式,也許可以減少報告的負擔。但是他認為,季報還是要保留,因為這是新加坡市場的支柱。

也有人主張,為了預防對市場效率與資訊不對稱的衝擊,如果新加坡選擇要取消季報,那就應該要再增加監管並落實對公司持續揭露的要求。

公司治理倡議者、也是會計系教授麥潤田說,當初引入季報要求,是新加坡建立揭露基礎的制度以及要投資人謹慎使用資訊並自行負責投資結果(caveat emptor)的一環。

他說,如果投資人取得的資訊變少,他們會合理的期待新交所的Regco以及其他監理單位,強化對持續揭露要求及內線交易條款的監督及執行。他認為或許也需要檢視現行的交易管制期(blackout periods for trading)是否適當,以及是否需要對內線交易作更嚴格的控管。從投資的角度看,取消季報也許會降低新加坡市場的交易、並使缺乏流動性的問題更為惡化。

【網址連結】

http://www.businesstimes.com.sg/companies-markets/quarterly-reporting-the-road-ah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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