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公司治理學院認為公司的透明度還是低

【作者】    AYISY YUSOF
【資料來源】    New Straits Times
【發佈日期】    2017年 8月 7日
【介紹者】    閻書孝研究員
【簡介】   

馬來西亞公司治理學院(MICG)表示,公司的揭露實務作法及透明度,仍然不如預期標準。這裡所謂的公司治理標準,是馬來西亞在2000年開始實施,並且已經修訂三次。最近的一次,是在今年四月時發佈的修訂後公司治理守則。

馬來西亞公司治理學院的理事長Datuk Yusli Mohamed Yusoff,在7日於吉隆坡舉辦的「公司報告透明度—評估馬來西亞前百大上市公司」首次評估報告發表會後的記者會上說,「這些標準提高了對上市公司報告關於透明與整體性上的期待。為了具備信任和究責性,就必須要有透明性。」而公司治理標準是提升資本市場信任及究責性的關鍵要素。

Yusli說,馬來西亞公司治理學院是在首相署內負責治理、誠信與人權的部長支持下,進行這份研究,以評估馬來西亞大型公司的揭露實務作法。

這份報告的評估對象,是2016年12月30日時在馬來西亞證券交易所市值前百大的上市公司。而報告判斷公司公開資訊的有效性,是透過以下三類標準:反貪計畫、組織透明性與永續性。而公開資訊的來源包括公司網站、年報與媒體報導等,而提出這份報告的目的是,要提升馬來西亞公司治理的水準。

該研究顯示,有15家公司在這三個面向上得分超過50分,11個公司在三個面向中至少有一個得到滿分,另外有64家整體得分不到50分。整體來看,與政府相關的企業在得分上比跨國企業、家族企業來得好。他們平均得分分別是5.8分、5.5分與4.1分。

馬來西亞公司治理學院表示,透明度是向利害關係人展現究責性時非常重要,這樣才能保證公司是真誠地推動道德行為,而且會在未來作得更好。

首相署負責治理、誠信與人權的聯邦部長、參議員Datuk Paul Low Seng Kuan說,良好治理、制度與程序,對振興國家經濟很重要。

他說,馬來西亞需要在政治穩定、經濟成長與社會參與的堅強支援下,才會進步。而強化公司治理與降低貪污的國家層級策動力,也必須透過公、私兩部門聯手,才能處理。

投資人最擔心的是公司治理與永續發展的問題,因為他們的價值會在公司未遵循既有標準下被摧毀。他說,他們已經看到有些國家的崩壞不只是因為政治危機,還包括治理不佳。國家在持續轉型計畫下成長的基礎,是良好治理。

【網址連結】

https://www.nst.com.my/business/2017/08/265394/corporate-transparency-levels-still-low-mi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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