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金融監理機關捍衛其新的上市計畫

【作者】    Anjuli Davies, Huw Jones, Andrew MacAskill
【資料來源】    Reuters
【發佈日期】    2017年 9月 25日
【介紹者】    閻書孝研究員
【簡介】   

英國金融監理機關在9月25日為放鬆國有公司上市規範的計畫做辯護,但公司治理團體表示,這樣的新規範會降低對投資人的保護。
 
金融行為監理局(FCA)在7月提出要規劃一個新的上市類別,以適用主權國家所控制的公司的IPO,此舉被外界視為可以為倫敦爭取到石油巨擘Saudi Aramco的IPO,這件可能是有史以來規模最大的IPO。
 
金融行為監理局的執行長Andrew Bailey說,他們希望看到倫敦市場發展、創新,也希望在某種意義上是透明且安全的,而FRC提出這個計畫的理由是,這麼做可以達成以上的目標。
 
該計畫已經引起了英國國會財政特別委員會以及能源產業策略委員會的關注。這兩個委員會分別由Nicky Morgan與Rachel Reeves擔任主席。
 
他們在九月寫了一封公開信給Bailey,詢問是否這會弱化「保護投資人免於外國主權公司所有人的干擾」。
 
Bailey在倫敦的金融監理高峰會上告訴路透社說,他將會回應Nicky Morgan與 Rachel Reeves寫給他們的信。並表示:現在正反意見雙方的立場都非常堅定。
 
英國金融遊說團體稱讚金融行為監理局的這個新計畫說,一旦當英國脫歐以後,這個計畫可以確保英國資本市場仍具吸引力。
 
但是投資人與公司治理團體並不歡迎此計畫,他們表示,這個建議的新上市類別會降低倫敦交易所的公司品質,並在發生問題時,讓股東暴露於風險當中。
 
Bailey指出,某些人認為溢價上市的各個類別市場還是具有整體性的,因此,他們認為FRC的計畫,將是不同於之前的妥協,因為一系列的類別確實都仍隸屬於溢價上市之下。
 
並表示,溢價上市類別換句話說就是「鍍金」,因為標準上市類別僅要遵循歐盟的基本要求,而溢價上市則必須高於這些要求。
 
Morgan與Reeves也要求主管機關解釋, Aramco在倫敦上市的利益是否會影響到公開的諮詢,以及由外國主權所控制的公司,是否參與了諮詢。
 
雖然倫敦與紐約被認為是Aramco最有可能IPO的地方,但Aramco尚未決定在哪裡上市。
 
Bailey說,他還不知道Saudi Aramco決定在哪裡上市,而主管機關「沒有任何工作時間表」。他說,這個計畫不是針對Saudi Aramco而設,整個程序都是透明的,任何人都可以觀察後續的發展。
 

【網址連結】

https://www.reuters.com/article/us-summit-regulation-bailey-listing-rule/uk-financial-watchdog-defends-listing-plans-ahead-of-aramco-ipo-idUSKCN1C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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