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要求公司揭露執行長與員工薪酬比率,會產生誤導

【作者】    CAROL WOLF
【資料來源】    CBS News
【發佈日期】    2018年 5月 14日
【介紹者】    閻書孝研究員
【審訂者】    何佩諸委員
【簡介】   

美國公開發行公司被要求從今年開始,首次要在向證管會(SEC)申報的年度資料裡,增加執行長薪酬相對於員工薪資中位數的比率這項資訊。一如預期,至今很多公司的執行長的薪酬,都高出一般員工平均薪資數百倍以上。

但分析師說,這些數字可能對拿來比較的兩方都會產生誤導。他們說,SEC在薪資計算時給予很大的彈性空間,而這個差異就會在計算比率時,提供勞工薪資中位數與執行長薪酬過高或過低的薪酬資訊,使人誤解。

提供股東公司治理資訊的機構Proxy Insight的Seth Duppstadt表示,計算數字時,有很多不同的運算方法。而所有公司並未有一致性的方法。

比如,對於勞工薪酬部分,SEC允許公司在某些案例上運用估算或統計抽樣,而非實際上的薪酬。另外雇主在計算海外及兼職勞工方面,也都存在彈性。

Duppstadt說,因此,一個員工也許看到公司所列出的平均薪酬,會去想自己的薪水是過高或過低,或者某個產業內的某間公司,可能會看起來比同業支付更多的薪水。但實際上,這個差異也許根源在於計算方法。

薪酬顧問機構韋萊韜悅的副總監Jamie Teo說,勞工薪酬中位數的資料,也會受到公司聘僱模式的影響,決定這個模式的影響因素很多,比如工作類型、全職或兼職員工的分布情形,以及地理位置。她說,即便是同樣一個產業,兩間公司的聘僱模式也會非常不同。

她鼓勵來檢視這些資料的任何人,要秉持開放而好奇的心態,並且要探究計算出這些數字的依據為何。那比起認定這些數字表示該企業是否給薪過高或過低,更為重要。

Stinson Leonard Street法律事務所合夥人、也是一間公司的財務律師Stephen Quinlivan說,計算式在高階經理人薪酬的這一邊,或許也會被扭曲。高階經理人的計算通常會使用報酬這一部分,比如未實現的選擇權,這一塊高階經理人尚未取得、也可能永遠不會取得。

他說,所有這些不一致性,讓這個新資料的運用難以達到比較的目的。同時,同一組織內的勞工不應該拿自己工資去跟那個中位數做比較,因為涉及的因素很多。

Quinlivan說,很多人擔心像那些跨國的,甚至是美國境內的企業,本身有複雜的勞動力聘僱,如何精準計算出比率數字。就某種意義來說,這些數字像是拿蘋果與橘子相比。

Duppstadt說,計算方法的差異,也許會造成薪資資訊的歧義。比如美國人口普查局提出2016年美國家計單位所得中位數是59,039美元,但是就2017年Russell 3000指數的公司申報給SEC的資料分析顯示,勞工薪資中位數將近79,000美元。SEC的資料比美國人口普查局只早一年的資料高出25%。

他說,不是Russell 3000指數公司的勞工賺得遠高過平均家計單位所得,就是哪裡出了問題。

薪酬比率的揭露是多德法蘭克法案要求的項目,該法案在2010年金融風暴後開始實施,以改革華爾街並強化消費者保護。這個條文的目的是,提供一個簡單確認高階經理人與其勞工薪酬差異,的方法。

Quinlivan說,每個人多少都會不理解,為何公開發行公司會被要求揭露,因為計算出來的結果並不明確,而且公司還是可以有操作的空間。儘管如此,但就是得做。

韋萊韜悅的薪酬顧問Brian Blackwood說,如果這些數字無法提供勞工或高階經理人明確的薪酬資訊,而且在跨公司比較時所提供的資訊是有問題的話,那這個數字的價值就會被質疑。

他說,就這一點來說,他不知道提出這個數字的價值為何。這個問題仍然無解,那就只好觀察日後的發展。

【網址連結】

https://www.cbsnews.com/news/how-the-new-ceo-to-worker-pay-ratios-can-misl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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