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政府太依賴企業讓社會公平

【作者】    Barnali Choudhury與Martin Petrin
【資料來源】    The Conversation
【發佈日期】    2018年 5月 15日
【介紹者】    閻書孝研究員
【審訂者】    何佩諸委員
【簡介】   

英國正實施新法,要求公司發佈執行長薪酬相對於勞工平均薪資的比率。此舉是在英國政府過去一年半實施眾多公司治理改革之後,為了建立一個更公平的經濟制度所做的一部分努力。但是作者認為,如果英國政府真的要建立一個公平的經濟制度,不能只靠公司來做。

首相梅伊就任時宣誓,要改革英國經濟,讓它為每個人運作服務。改革企業營運方式,就是她願景裡的關鍵項目之一。根據梅伊所言,公司治理機制是一個重要工具:透過它,讓相關責任得以落實。

運用公司治理機制來推動公眾的責任,梅伊並非第一人。印度、法國與美國,都運用這個機制來增進公眾利益,從保護環境到推動人道救援。

英國檢視現代運作實務的Taylor Review甚至主張,公司治理(並非政府規範)是英國改革工作最佳的手段。政府認為透過公司治理來解決的社會弊病似乎很少。

最新的公司治理倡議與英國政府認為要透過公司治理來處理公眾問題的觀點一致,其中一部分就是要求揭露執行長相對於勞工薪酬的比率,並藉此處理高階經理人與一般勞動人口之間薪酬非常不平等的現象。毫無意外地,執行長薪酬在過去13年間增加了82%,而今天,執行長平均薪酬是一般員工的120倍之多。

公司治理工具也被用作使兩性職場更為平權。2011年起,英國政府建議公司要增加女性董事的數量,最近則要求企業揭露公司內的性別薪酬差距。此外,公司治理規範也用作推動其他很多關於環境、社會與社區的議題。

當然英國政府有很大的裁量權去運用各種類型的規範,來達到公共政策的目標。但是作者仍質疑,是否公眾導向的公司治理規範,是最佳的推動方式,因為這個方法會引發以下三個問題。

第一,這個方法也許不足以改變企業的行為。比如,儘管政府無數次要求企業管理他們的高階經理人薪酬,但最近的研究發現,執行長與員工之間的薪酬差距並未縮小,而高階經理人薪酬與公司績效之間的關係,也未強化。

第二,現有的公司治理機制主要還是仰賴間接的監理模式,也就是透過揭露。比如,新規範僅要求公司要揭露他們執行長相對於一般勞工的薪酬比率;並未要求公司實際上去改變該比率。然而這麼做真正目的是,希望藉由公布這項資訊,促使或讓公司自覺而自發地降低其給薪不平等的現象。

作者認為,如果英國政府真的承諾讓高階經理人薪酬受到監督,就不應該把公平地分配公司財富這件事留給他們自己去做。相對地,應該採更直接的方法,比如設置高階經理人薪酬上限,或者是建立薪水最低的員工及執行長之間可接受的薪酬比率要求。

第三,也是最令人擔心的是,英國政府也許會躲在這些公司治理規範背後讓表象看起來有進展,而非站出來徹底根除這些問題的原因。比如,儘管高階經理人薪酬一直在提高,但政府還是只用提高報告要求的方式面對之。相反的,政府似乎對處理員工與高階經理人薪酬差距擴大的根本原因,比如零時契約或缺乏真正能維持基本生活的工資,興趣不高。

在這些例子上,公司治理也許只是搞好公共關係的工具。公司治理機制安撫了公眾,但因為實際上沒有強制力,而沒有讓政府面對來自企業的壓力。

如果政府真的要建立更公平的經濟制度,作者認為光依靠公司治理規範是不行的。很多的例子可見,更有效的方法是政府直接去處理,而不是依賴使企業自覺不足而改善的方法。

作者認為整體來說,公司治理並非是可以一次解決社會弊病的工具,這些工具只能策略性地運用,而且要多方面彼此協調以解決公共政策問題的根源。

【網址連結】
http://theconversation.com/british-government-relying-too-heavily-on-business-to-make-society-fairer-92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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