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參議院銀行委員會聽取規管代理投票顧問機構的正反意見

【作者】    BRIAN CROCE
【資料來源】    Pensions & Investments
【發佈日期】    2018年 6月 28日
【介紹者】    閻書孝研究員
【審訂者】    邱明志委員
【簡介】   

美國參議院銀行委員會在6月28日,針對要求擴大代理投票顧問機構透明度的立法草案,聽取各方意見。

H.R. 4015—2017年公司治理改革與透明度法案,在去年年終由眾議院通過。根據該法案,代理投票顧問機構必須向美國證管會(SEC)登記,揭露潛在的利益衝突與道德守則,並公布他們形成代理投票建議與分析的方法。

美國商會表示支持該法案。在28日的聽證會上,商會資本市場競爭力中心的執行副總裁Thomas Quaadman說,要求代理投票顧問機構提出他們的方法可以「讓公平正當的程序存在這套系統」。

Quaadman指出,代理投票顧問市場是由Institutional Shareholder Services(ISS)與Glass Lewis這兩間機構所主導。
ISS的總裁兼執行長Gary Retelny在聲明中說,法案「將會打破長期受託關係(fiduciary bond)及既有管理代理顧問機構的監理制度如ISS─它本身是受SEC監管的登記有案的投資顧問機構─繼而改變為新的、不必要的、累贅的法規,將公司利益凌駕於股東之上,但股東應該是公司真正的所有人才對。」

美國勞工聯合會暨產業工會聯合會(AFL-CIO)的政策總監與特別顧問Damon A. Silvers反對該法。他在28日的聽證會上表示,該法案「有效地讓讓主客易位,使得公司、執行長和董事會能夠反過來控制那些預期該要求他們負責的人」。

雖然AFL-CIO支持要求代理顧問機構向SEC登記,但是這個法案會「讓他們因履行工作而受到處罰,且新的監理制度會陷他們不忠於客戶,其客戶就是退休基金。」Silvers說。

代表上千家公開發行公司的公司治理協會(Society of Corporate Governance),其總裁兼執行長Darla Stuckey在聽證會上說,該法案使得代理投票顧問機構的「正確性與透明度」亟需改進。她說,「我們會員表示,約有20%至30%的股東投票會受到ISS與Glass Lewis影響。」

俄亥俄州民主黨參議員、該委員會副主席Sherrod Brown表示,法案對於公共退休基金運用代理投票顧問機構的研究和分析變得更加困難。他問:「如果我們真的關心這些投資人、這些社區以及這些退休基金,為何我們要這麼做呢?」

Quaadman要求委員會將本案盡快排入參議院同類性質的法案。

【網址連結】

http://www.pionline.com/article/20180628/ONLINE/180629836/senate-banking-committee-hears-pros-and-cons-of-proxy-advisory-firm-regu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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