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要求公司到明年底前須有女性董事

【作者】    Alexandra Olson 與 Matt Ott
【資料來源】    Tulsa World
【發佈日期】    2018年 10月 7日
【介紹者】    閻書孝研究員
【審訂者】    邱明志委員
【簡介】   

加州包括要求公司任命女性董事的新法令,或許普遍預期無法通過法律挑戰,不過已經引起廣泛注意,現行牢不可破的作法與阻礙,排拒了女性進入董事會。

一些美國最知名的公司、以及更多規模較小的公司,將來都必須克服阻礙去遵循新措施。根據新法,總部設在加州的公開發行公司,到明年底為止必須至少有1席女董事。2021年底前,6席以上的董事會,必須要設3席女董事。低於6席董事的公司,則要設置2席女董事。

歷經多年來公眾與公司內部的壓力—在公司高層職位上加強性別平等,目前完全沒有女性董事的大公司已經很罕見。但跨產業來看,男性董事的數量還是遠遠超過女性,縱使此議題已辯論與研究了多年、整個現象仍牢不可破。

臉書、蘋果與谷歌母公司Alphabet,都跟其他上百家公司一樣,將總部設在加州,因此必須在2021年以前增加董事會女性成員,以遵循法律。

聖地牙哥大學企業倫理教授Wendy Patrick說,該法案對初犯者處以10萬美元罰金、再犯者處罰30萬美元,這對大型公司來講金額不大,然而,這可能促使公司開始遵循法律,即使它們知道留下紀錄—或守法—對目前經營會有所阻礙。

這些措施要求公司克服過去高階經理人常提到的一些困難,包括不易找到女性的人才庫,或公司產業從上到下都由男性主導等。Patrick說,短期來看,法律可以是擴大候選人才庫的催化劑,如果公司鼓勵更多女性爭取董事會職務的話。長期來看,法律也會鼓勵公司更積極招聘各階層的女性。

Patrick說:「這可能會鼓勵那些原本不認為自己有機會一試的女性力爭上游。」

根據最近董事會多元性聯盟(Alliance of Board Diversity)最近所做的調查,2016年財星500大企業(Fortune 500)女性董事佔20%,這比起由提供審計、稅務與諮詢服務的德勤(Deloitte)事務所,其2012年的調查結果—低於17%,已有成長。

在加州公司裡,很多頂尖公司已經至少設有3席女董事,包括迪士尼、雪佛龍、甲骨文、HP與推特。有2席女董事的公司有臉書、蘋果與Alphabet。

研究董事會實務與組成的公司Board Governance Research執行長Annalisa Barrett說,總部在加州的小公司缺女性董事的現象更普遍。

資料收集公司Equilar,針對羅素3000(Russell 3000)指數中總部設於加州的公司進行分析後,Barrett指出新法律強制要求377家公司,到2021年底前至少增加1席女董事。可惜這無法反應那些規模過小而無法進入Russell 3000指數的公司,大部分它們的董事會可能全部是男性。

聖地牙哥大學商學院教授公司治理Barrett說:「善用董事會多元性所帶來的優勢,規模較小的公司比較不會受到壓力。」

根據2017年德勤對300名美國年營收超過5000萬美元公司的董事及「長」字輩高階經理人所做的調查,不少公司慣例,可能會阻礙招聘女性進入董事會。

調查發現,超過90%的董事會成員認為未曾擔任過高階經理人的候選人會扣分。這種現象對女性不利,因為絕大多數美國公司執行長都是男性。德勤的研究建議,董事會需要跳脫傳統的招聘作法,向外尋求特定領域的專才,或者是具有客戶基礎的。

德勤的研究也指出,董事會的流動率偏低;在2016年有關董事會實務研究裡發現,僅不到6%的受調查公司對董事會成員設有任期限制,不過大多數都有規定退休年齡。

Barrett說,為避免流失男性董事或使席次空著,多數努力要遵循加州新法規的公司,就必須要增加董事會席次。她指出,大多數的公司章程賦予增加董事會席次的彈性。

縱使州長傑瑞布朗(Jerry Brown)已在7日簽署新法案,但他知道未來將會遭遇法律上的挑戰。

Barrett說,很多國家已經實施了類似的委任授權,包括法國與挪威。在美國,有些州則通過非強制性的決議,呼籲公司改善董事會的性別多元性。在加州帶頭之後,將是美國自2013年以來第一個這麼做的州。如果加州新的強制性法律通過法律上的挑戰,預期其他州也會跟進。

Barrett說:「其他州已經追隨加州的腳步了。我期待若這次真的奮戰成功,通過法律上的挑戰,其他州也會跟進。」

【網址連結】

https://www.tulsaworld.com/business/california-to-require-women-on-company-boards-by-end-of/article_62fad0ed-b262-5ef9-8a40-8a051f2b358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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