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在亞洲公司治理排名滑落至與印度相當

【作者】    Alun John
【資料來源】    Reuters
【發佈日期】    2018年 12月 5日
【介紹者】    閻書孝研究員
【審訂者】    邱明志委員
【簡介】   

日本在備受關注的亞洲公司治理排名滑落了三名,掉到第七名,緊追印度、苦苦地追趕著泰國與馬來西亞等國家。

這件事披露在亞洲公司治理協會(ACGA)與一向關注亞洲的經紀商里昂證券(CLSA)所共同發佈兩年一次的最新調查報告。就在日產汽車董事長戈恩(Carlos Ghosn)上個月因涉嫌不當的財務行為被捕,日本公司治理成了這次鎂光燈的焦點。

戈恩尚未透過其律師發表任何聲明,但日本媒體報導他已經否認了上述指控。

日本是世界上第二大股票市場,2014年開始實施盡職治理守則、推動國內基金經理人更積極地向董事會及管理階層提問,因而受到倡議者推舉為公司治理的要角。

但ACGA/CLSA的報告批評東京未能採取更嚴格的監理行動。

他們在公司治理觀察報告中說:「注重柔性規範而非剛性監理的改革,意味著主管機關一直以來並未著手改善少數股東權利方面的問題。」這份報告對亞洲國家作公司治理排名已超過10年。」

報告也警告,雖然日本藉由獨立董事與審計委員會,來提升董事會層級的監督,進而強化公司治理,雖然從書面上看來似乎不錯,不過事實上很多公司的董事會改善有限。

儘管澳洲在今年揭發了金融業普遍存在的不當行為,但在調查中仍排行第一,得到了71分。香港與新加坡則分別以60與59分,列居第二與第三。日本分數掉最多,拿了54分。

報告稱讚澳洲的治理,同時批評了香港與新加坡,因為今年香港與新加坡的證交所修改其規範,允許具雙重股權的公司上市。

雙重股權(DCS)是提供額外的投票權力給高階經理人。兩地的交易所希望藉此吸引大公司,特別是新興的科技巨擘前來上市,但治理倡議者反對這個投票結構,並警告它可能會被公司內部人濫用。

ACGA的秘書長艾哲明(Jamie Allen)在報告中說,ACGA擔心在香港與新加坡修訂規範後,可能產生「連鎖效應」,並指出若干跡象顯示南韓也在考慮修訂雙重股權規範。

報告說:「今天倡議DCS的人,試圖創造新的標準,伴隨著近乎迷戀式地只以IPO(初次公開發行)公司的數目,作為衡量資本市場是否成功的唯一標準。」

中國、菲律賓與印尼,則在報告中墊底,分別得到41、37與34分。

【網址連結】

https://www.reuters.com/article/asia-governance/japan-slides-in-key-asia-corporate-governance-ranking-ties-with-india-idUSL4N1YA17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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