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權紛爭中之董事責任—聚焦於股東權利之保障
Director’s responsibility in corporate control disputes—focusing on the protection of shareholders’ rights
資訊
  • 日期:
    2024/04/19 ~2024/04/19
  • 時間:
    14:00 ~17:00
  • 地點:
    106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85號B1  集思台大會議中心尼采廳  捷運松山新店線公館二號出口左轉 (步行5分鐘)
課程資訊
  • 主題:
    經營權紛爭中之董事責任—聚焦於股東權利之保障
  • 課程類別:
  • 學分類別:
    董監(公司治理主管)進修3小時學分
  • 課程介紹:

    壹、公司治理與經營權紛爭
    貳、經營權紛爭態樣一:股東提案權
           案例:泰山、大同、泰豐等
    參、經營權紛爭態樣二:股東董事提名權
           案例:大同等
    肆、經營權紛爭態樣三:董事會與股東會召集權限
           案例:大同、泰山等
           113年新法:審計委員會職權時職權辦法、董事會職權行使辦法
    伍、經營權紛爭態樣四:股東請求裁判解任董事
           案例:大同、如興、光洋科等
    陸、其他:合併下市對股東之保護

講師介紹
  • 講師姓名:
    張心悌 女士
  • 講師現職:
    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董事長
  • 講師背景:

    【現職】
    ●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董事長
    ●台北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科技部法規會委員 
    ●中華公司治理協會常務理事
    ●臺灣誠正經營暨防弊鑑識學會理事
    ●數位治理協會理事

    【學歷】
    ●美國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法博士(J.S.D. UC Berkeley)

    【經歷】
    ●台灣金融控股公司獨立董事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訴願委員會委員
    ●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審議委員
    ●台北大學研究發展處研發長、系主任
    ●臺灣舞弊防治與鑑識協會理事    

參與資訊
  • 適合對象:
    有興趣之人士
  • 招生人數:
    47
  • 收費標準:

    會  員  類  別

    收費金額

    非會員與網路會員

    NT$3,000

    一般會員(個人或團體會員代表)

    NT$2,400

    董監事聯誼會會員(個人或團體會員代表)

    NT$2,100

    團體會員之其他同仁

    NT$2,700

    單次報名達五堂課(人)以上

    NT$2,700

    ※單次報名達五堂課(人)以上優惠說明:
    若取消課程,致使報名總堂數低於5堂(人),則報名費恢復原價$3,000,並請補繳納報名費差額

     

  • 付款方式:

    劃  線  支  票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郵局劃撥帳號

    19728482

    匯 款 (ATM)

    第一銀行公館分行 銀行代號:007 帳號:173-10-001168

    【注意事項】
    1.匯款、郵寄支票,請公司自行吸收手續費
    2.以上帳戶名稱或支票抬頭請註明:『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3.報名完成後,即可開始繳費,繳費時請務必註明"報名代碼",以利核銷款項
    4.繳費後請在繳費證明上註明"報名代碼",(使用個人帳戶匯款者,請務必告知帳號後五碼)
       傳真至 02-2368-5393 或電郵至 register@cga.org.tw,
       並來電確認(鄭小姐:02-2368-5465#206)
    5.退費辦法:
       ※開課前二天取消上課,可全額退費,
       ※開課前一天取消上課,酌收費用500元
       ※開課當天取消上課,酌收費用1000元
       ※尚未繳費者,比照上述收費處理

注意事項

請務必閱讀以下事項:

  1. 凡報名參加協會董監進修課程或申請到府授課,學分證明皆為「電子證明」,不再提供紙本證明。
  2. 本協會專業進修課程之證明僅適用於董事、獨立董事、監察人、公司治理主管。不適用「稽核、財會主管」進修認證。
  3. 課程當日,有【簽到】及【簽退】程序,遲到或早退者,將依實際研習時間予以核發學分證明。
  4. 於課程當天結束後,Email電子發票(如未收到,請於一周內提出申請)。
  5. 協會僅提供三聯式電子發票,不提供紙本發票。※二聯式發票仍採紙本發票。
  6. 發票上記載若有誤,請於次月5日前提出申請,逾期概不受理。

個資保護聲明:

  1. 對於個人資料之處理及利用,僅供「中華公司治理協會」於課程進行期間之目的範圍(配合開立學分證明及其行政事務處理),並根據主管機關規範之範圍(進行呈報/審查/查核)。
  2. 本協會依「個人資料保護法」暨相關法令規範,保存各項個人資料,並不會擅自將您的個人資料流出或用於非法用途。
  3. 研習者得自由選擇提供個人資料;唯不提供或提供不完全時,將影響個人權益,且本協會無法提供完整之課程服務。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