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8%的英國投資人準備好遵循歐盟第二版股東權利指導方針

【作者】    Stephanie Hawthorne
【資料來源】    Pensions Expert
【發佈日期】    2019年 2月 13日
【介紹者】    閻書孝資深研究員
【審訂者】    邱明志委員
【簡介】   

現在進行式:歐盟第二版股東權利指導方針(SRD II)將於今年實施,惟只有些微比例的歐洲機構投資人打算要遵循。

這個方針的目標包括增加投資鏈的透明度;投資人有責任將環境、社會及治理元素整合後納入投資決策,以及長期股東議合的水準及品質。

SRD修訂版於2017年5月發佈,從2019年6月起開始在歐盟成員國實施。依據遵循或解釋的基礎,投資人應公開報導其議合活動與投票決定。

在強化歐盟企業穩定性與永續性的目標下,該方針係推動公司及經理人利益,與所有人及最終受益人利益對齊的手段之一。

惟根據Hermes Investment Management在2月12日所發佈的SRD調查,令人驚訝地只有3%歐盟機構投資人表示相信其組織能達到該方針的所有要求。

令人訝異的是英國投資人對此方針的認識也很低,只有45%的機構投資人知道這個方針。僅8%相信其組織已經遵循,但有47%表示他們不清楚。

1月英國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守則更新已展開諮詢,預期會提出更高標準的盡職治理實務,超越修訂後的股東權利方針。

在英國投資界,有些投資人視環境、社會與治理元素是道德上的考量,而非獲得優異績效的方法。

僅47%受訪者表示,他們相信關注ESG議題的公司,特別是關於公司治理,能為投資人帶來更佳的長期報酬。

儘管9月就業及退休金事務部(the Department of Work and Pensions)將ESG放入受託人的忠實義務,但英國還是在所有國家中得分最低。

該調查有如下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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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2%受訪的歐洲投資人表示,並未聽過該方針。
  • 德國受訪者是認識該方針程度最高的,有88%;但義大利投資人僅36%知道該方針將要實施。
  • 93%的西班牙投資人表示,他們不確定遵循方針需要採取什麼步驟。
  • 值得警覺的是在西班牙與義大利,沒有任何投資人能完全遵循該方針。

Hermes Investment Management的執行長Saker Nusseibeh針對該項改革,評論說:「亟需擔憂的是42%的投資人並未聽說過該方針,因缺乏必須的教育與準備,將導致方針實施失敗,這是真正的危險。」

Hermes Investment Management下Hermes EOS的主管Hans-Christoph Hirt說:「大多數歐洲國家的投資人對方針的要求的無知程度令人驚訝,反應在多數成員國內缺乏真正的進展。」

這次Hermes的研究是由跨國公關公司哲基傑訊(Citigate Dewe Rogerson)的歐洲機構投資人小組所主導的,包括資產所有人及資產管理人,執行期間為2018年12月。總共175個受訪者裡包含了英國、荷蘭、德國、義大利、西班牙及北歐國家。

【網址連結】

http://www.pensions-expert.com/Investment/Only-8-of-UK-investors-ready-to-comply-with-EU-SRDII?ct=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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